治理食品的“非法添加”需社会共治
2025/08/25 | 作者 周兼明
摘要:只有以技术为盾、法治为剑、共治为基,政府、企业、社会协同发力,才能真正减少非法添加对生命与健康的伤害。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了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据该局官员介绍,2025年上半年,全系统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8.1万件,罚没7.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3件,实施从业限制1372人。其中,食品的非法添加问题较为严重,上半年市监部门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63.9万批次,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不合格食品1.2万批次,主要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甜蜜素、脱氢乙酸等。
据相关官员介绍,上半年已处罚有非法添加问题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727家、责令停产停业65家,对情节严重的10家生产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将4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移送公安机关48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通报的典型案例看,食品的非法添加行为正经历着令人不安的“技术升级”。新型的食品添加物隐蔽性更强,检测难度更大,这种魔高一尺的技术对抗,对监管部门在检测技术迭代、标准更新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违法行为也从散兵游勇向链条化与产业化演进。如在直播平台售卖的含有利尿剂的“减肥”糖果,通过15个直播间、21名网红主播以直播带货形式销售,销售网络覆盖9个省份。主播团队还伪造检测报告、雇用“水军”诱导消费,形成“产—供—播—销”的犯罪链条。而在广东湛江的冷冻虾仁企业超量添加磷酸盐等,则出现了产业集聚的现象。这些组织化趋势,都让食品非法添加的隐蔽性更强,覆盖面更广,让监管打击面临着“斩草难除根”的困境。
从检出1.2万批次使用非法添加剂的食品看,当下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面临诸多挑战。国家标准制定周期长,难以跟上非法添加物“创新”速度,加上检测方法的滞后,大量新型添加物缺乏快速筛查手段。由于过度依赖事后的抽检与处罚,运动式执法虽能短期震慑,但难以实现从源头上的预防。基层监管力量有限,食品安全的抽检次数,与庞大的食品市场数量严重不匹配,很多检查也难以深入到小微作坊与隐蔽窝点。
从处罚力度看,全国上半年虽查办了食品违法案件18.1万件,但罚没资金仅7.4亿元,分摊到个案罚金才4000元左右,远低于这些违法者的违法获利。处罚方式也多以行政处罚为主,因非法添加问题移送公安机关的仅48件,只有10家生产企业被吊销了生产许可证。与这些经营者所获得的非法暴利比,这种处罚力度无疑降低了法律威慑力,加上极少对实际控制人进行处罚,多由企业交罚款了事,个人躲过了追责,这些都削弱了法律的威严。
在很多国家,食品行业的自律机制对保证食品安全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中国目前的食品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企业行为等方面,起到的作用甚少。部分协会甚至成为企业利益的代言人,未能有效履行自律职责。比如某些地方水产协会肯定知晓当地虾仁加工企业的超量添加行为,却视而不见,导致行业潜规则长期存在。
要改变食品滥用非法添加的困局,就需要构建超越单一监管的社会共治生态。首先监管机制本身必须“进化”。推动关于食品添加标准体系的动态化更新,建立非法添加物的动态数据库,整合国内外食品安全事件、科研文献和举报线索等,监管部门需形成快速响应机制,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强化风险预警和溯源能力,既要有“事后抽查”,更要有“事前预防”。对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需建立溯源系统,实现原料、生产、流通全链可查。对区域、品类、企业进行风险评级,实现分级预警,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和驻厂监管。
其次,应从法律上强化对非法添加的司法威慑力。从添加物毒性、持续时间、获利等方面,明确非法添加“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标准,降低刑事立案门槛。司法部门应建立相应的食品犯罪侦查部门,公安可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破解取证难、定性难问题。对于食品添加犯罪的主犯,应实施终身行业禁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惩罚性赔偿。
其三,进一步完善吹哨人制度和民众送检机制。正如新闻发布会所公布的,今年6月,国务院食安委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同时“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已经上线。由于食品安全环节多链条长,食品经营主体数量庞大,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风险。只有充分发挥食品单位内部人员熟悉原料、环境、流程的优势,让他们主动参与内部监督,才能有效弥补监管不足。这次发布会也明确表示,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建议相关部门尽快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提供重大线索的内部员工予以高额奖励,如罚没款的20%,并严格保密及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各地应建立面对民众的食品安全送检部门,为普通民众提供低成本的检测服务,同时建立简易维权程序。同时,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的力量,鼓励公益诉讼。
对食品非法添加的治理,是一场技术的对抗战,也是一次对社会信任体系的重塑。那些被注入非法添加物的糖果、啤酒等,不仅是对法规的践踏,更是对商业文明底线的破坏。只有以技术为盾、法治为剑、共治为基,政府、企业、社会协同发力,才能真正减少非法添加对生命与健康的伤害。食以安为先,不使用非法添加物,既是对每个生命的基本尊重,也是一个健康社会必需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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