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姚振华“被拘留”事件申请执行人:母亲患癌已花费13万,“劳动仲裁费一分钱没收到”
2023/11/10 | 作者 杨依依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继“下落不明”后,姚振华再次因法院文书深陷舆论漩涡。
11月10日,腾讯新闻报道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一则《查证结果通知书》显示,因宝能投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之行为,“本院拟决定对其(或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施拘留。”
《凤凰WEEKLY地产》联系到这则《通知书》的当事人,也就是通知书的申请执行人。这名当事人透露,他在2015年入职宝能,今年离职。宝能自2021年8月开始拖欠工资,共有12个月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工资。
“离职的原因是因为我母亲患了癌症,宝能又欠我工资,本来家里生活就很困难,所以离职了。我母亲在广州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住院了两次,至今花了大概13万元。”他对《凤凰WEEKLY地产》说,“没有想过打扰记者朋友们,只是转发(《查证结果通知书》)给前同事们,不小心传播了。宝能到现在没有任何人向我正面回复过欠薪的事情,我也没有去外面闹,我只是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这起案件此前的《仲裁裁决书》,2023年5月29日,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宝能投资向申请人支付21.13万元工资、22.4万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和5000元律师代理费。
“法院没有向我解释拟拘留是什么意思,目前劳动仲裁的那些费用一分钱没收到。”他对《凤凰WEEKLY地产》说。
宝能集团官方在今日很快辟谣“姚振华或被拘留”称:“姚振华董事长正在工作。”宝能方面把问题指向法院方面,称:“从罗湖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执行法官明确系法院新来书记员操作失误,会尽快报给院里领导解决。”
罗湖法院最新对外的表态是:“暂时还不清楚上述情况,正在核实中。”
不过,姚振华本人目前确实还能“正常工作”,因为多名律师向《凤凰WEEKLY地产》解释这则法律文书中的“拘留”,并不是大众所认知的“拘留”的意思,而是指执行过程中的“司法拘留”。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许丹吟向《凤凰WEEKLY地产》介绍,执行中的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它和公安部门的刑事拘留是不一样的。而且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司法拘留比较谨慎,一般不会直接采取司法拘留。”
“由于申请人是宝能公司的员工,他们打的纠纷实际上是劳动争议仲裁,但由于对方没有履行劳动仲裁的裁决内容,所以劳动者依法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分析,“如果劳动者以后有宝能公司的资产的话,可以申请恢复,但目前的话法院的就结案了。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完全不一样,并不涉及刑事案件,也不会留刑事案底。”
“现在是执行,宝能要是真的有钱不给的话,肯定会拘留的,要是拘留还是没钱,那最终还是会放出来。”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称。
不过,姚振华并不能如此轻易地过关。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连续适用司法拘留,一年最多只能拘留两次。”周争锋律师介绍了此前泌阳县法院执行局的一个表述,泌阳县法院执行局曾公开撰文称,司法拘留“老赖”最高可达390天,即有26种理由可以实施司法拘留,一次15天,一起就是26次X15天=390天。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周筱赟指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第6款的规定,民事诉讼参与人拒不履行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罚款、拘留,还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传通知书如果属实,且一直下落不明,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拒绝执行等,姚振华可能存在刑事法律风险,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本罪如情节严重,最高判处7年有期徒刑。”周筱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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