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公共资源需顾及民众的意见与利益
2023/06/15 | 作者 周兼明 | 收藏本文
近日,公共停车位的收费问题成媒体和网友关注的热点。据报道,广西南宁市一家名叫“慧泊停车”的国企,运营停车位超过3万个,拥有南宁市绝大多数公共车位,停车位收费标准已逼近一线城市。有网友晒出付款凭证,私家车从早上停到晚上,收费高达百元;还有的车停在路边,第二天取车时停车费接近200元。而南宁2022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日均不到百元。
报道显示,慧泊停车注册于2017年底,是南宁轨道交通集团的二级子公司。据该公司相关公告,自2018年初至2021年3月底,其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收入共计2.06亿元,到去年底净资产为4.95亿元。但财报却显示,去年竟亏损1208万元。
更夸张的是,当地的青秀区法院还与慧泊公司签署了一份《合作备忘录》,主要运用慧泊车位管理大数据,对被法院查封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测;但备忘录同时称,法院与慧泊合作可建立快速立案通道,加快追缴停车费案件的办理。
舆情发酵后,南宁市政府的回应很快,表示自5月22日起,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接管慧泊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对《合作备忘录》一事,广西高法也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已责成青秀区法院解除。南宁市委决定,对相关的法院、市政园林局及公共交通集团的负责人,包括慧泊公司董事长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南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进驻慧泊公司审计。全市还派出了9个调研组开展停车收费实地调研,并宣布将于6月21日召开南宁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的听证会。
“南宁停车费太贵”事件至此算是告一段落,但对此的议论并未消停。如四川大竹县政府不久前就发布了一则“招商公告”,公开出让该县市政道路等产生的停车位、充电桩的特许经营权。转让期限为25年,并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商。有报道称,这几年四川、浙江、陕西等多地都开始出让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甚至掀起了一股城市出让“热潮”,不只是公共停车场,有些地区还公开拍卖学校食堂、公交线路、共享单车等特许经营权。南宁停车费事件成舆论热点后,对这些地方的收费机构也算提了个醒。
公共区域的停车位、充电桩,属于公共资源,地方政府虽有处置权,但仍属于公共利益,而非政府利益。从南宁等地的做法看,由于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导,民众也缺乏发表意见的途径,使得这些地方或收费过高,或中标企业层层转包导致服务缩水,也引发不少社会矛盾和法律纠纷。南宁绝非孤例,只是有些地方未得到媒体的曝光。
从表面看,是市民吐槽停车费太贵,但实质却是当地公共政策的沟通与决策机制出了问题。如果不从机制上下功夫,今天可能是停车费,明天可能是过路费。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让民众开始维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一旦公共政策的制定,缺少民众参与途径,就极可能引发舆情。前些年地方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还常常召开听证会、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向民众公开成本与价格核算等内容,并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以保证民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但这些年各地的听证会似乎少了,南宁市政府也是在舆情发酵后,才想起来开个“事后听证会”,难怪市民会大呼不满。
无论是公共资源,还是公共政策,它的本质是公共性。这里的公共性,包括了公益、公平与公开三个价值层面,要确保这三个层面的价值实现,民众参与都是关键。在大型公共政策的决策中,地方政府对民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尤为重要,闭门造车往往会引来民众的吐槽。南宁市为何大量民众不愿交纳停车费?就是因为在该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缺少市民的参与,使得该收费标准偏离了它的公共性,使得相关政策失灵,民众的公共利益也受到了损害。
目前国内,北京等部分城市,已将城市道路停车费列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政府非税收入,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有媒体查询发现,在《南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中,并没有这一收费项目,这意味着慧泊收取的停车费并未纳入财政渠道,这就有可能涉嫌违法行政了。慧泊虽说是国企,但国企并不享有当地公共道路的所有权,即便是委托国企代收,也需通过公开竞标,而不能成为某些企业自己的利润来源。
地方政府出让公共资源的经营权,必须要引入公开透明的、可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让真正有实力的企业来运营,而不是由国企包办;也要明确政府利益与公共利益的边界,避免让政府和国企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样才能让政府的自利性受到制度的约束,让公共资源的收益与开支都公开透明,以防止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官员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的侵害。
地方政府转让了公共资源经营权,并不意味着放弃对这些公共服务的监管,仍需时时监管运营者的价格与服务,提防运营者变相涨价或服务缩水,不能等民众闹起来了,才去匆匆查处、开听证会。
总之,南宁停车费事件也在提醒各地政府,公共资源的经营首先要保证的是其公共性,而非经营性;如果公共性缺失,就是舍本求末,损害百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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