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就“16融创05”寻求展期方案,消息称仍需债权人投票
2022/06/09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据市场消息,融创日前就“16融创05”境内公司债券寻求展期方案。
消息称,融创最新提出的方案是,本金自今年6月13日起的两年内完成兑付;每半年度兑付一定比例的本金,比例分别为10%、15%、20%、55%。
即2022年12月13日,兑付10%的本金;2023年6月13日,兑付15%的本金;2023年12月13日,兑付20%的本金;2024年6月13日,兑付55%的本金。
有消息人士表示,该版本方案较此前版本方案有所优化,不过该方案目前还没有进行投票。
据此前资料显示,“16融创05”发行总额23亿元,当前余额14.4亿元,期限六年,附第三年末、第五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当前票面利率为7%。
今年以来,融创中国已陆续公告境内公司债券展期、美元债未能按期付息等事项。
这是目前融创第二笔寻求展期的境内公司债券。此前一笔为“20融创01”,已于今年5月披露详细方案。
根据方案,该笔债券首次偿付10%,偿付日期为5月15日。
该笔债券2020年4月1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40亿元,票面利率4.78%,债券期限为4年期。根据《持有人会议结果公告》将本期债券调整为3.5年期。本期债券不计复利,存续期前两年(含)每年付息一次,自第3年初开始分期还本,分期还本对应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彼时,融创房地产还调整了“20融创01”的增信措施,孙宏斌还签署了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函。
此外,今年5月,融创中国在港交所公告,公司4月陆续到期的4笔美元债优先票据利息,无法在相关的宽限期内进行利息偿还。
4笔美元票据分别为2023年10月票据、2023年4月票据、2024年10月票据、2024年4月票据。
融创中国在公告中披露,由于未在宽限期内支付2023年月票据到期应付利息, 可能将导致票据的持有人要求公司立即支付本金和应计利息。截至上述公告日期,2023年10月票据的未偿还本金为7.41亿美元, 而公司未收到任何关于2023年10月票据持有人就加速还款发出的任何通知。
公告中融创中国称,2021年下半年以来, 房地产行业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集团销售持续下滑,且随着部分房企陆续暴露流动性问题,融资难度亦不断加大。在此情况下,集团积极采取了包括促进销售回款、 处置资产、 股权融资及控股股东无息借款等措施,保证了集团流动性平稳。
进入2022年以来,集团融资情况未能得到明显改善, 叠加国际评级机构对公司的投资评级进行了下调, 导致集团为应对三月份及第二季度流动性需求所积极推动的包括资产处置、 专项融资等多种资金方案均难以落地; 3月份以来本集团重点布局的核心一二线城市的销售受疫情影响严重,三、四月合同销售金额同比大幅下降约65%,使得集团现阶段面临着更大的流动性压力。
销售方面,截至5月底,融创中国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987.8亿元,同比减少59.16%;累计合同销售面积约740.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5.53%,合同销售均价约为13350元/平方米。
截至目前,融创中国仍未披露2021年度业绩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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