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实控人退出兴业银行前10股东名单,出售其股权涉及约70-80亿
2022/03/25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沸沸扬扬传了许久的阳光城实际控制人退出兴业银行传闻,终于随着年报的披露而正式落定。
3月24日晚间,兴业银行披露了2021年度报告。《凤凰WEEKLY地产》梳理发现,此前第三季度持股比例仅有2.5%,持股股份数4.96亿股的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在四季度是已从前10大股东列表中消失。
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林腾蛟,即A股上市公司阳光城的董事长。
福建省国资委实际持有的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兴业银行新进股东,持股2.94亿股,持股比例1.4995%,此外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增持1.21亿股,第一大股东福建省财政厅增持1304.92万股。
阳光城方面对《凤凰WEEKLY地产》称,这笔股权出售,今年2月份已经披露过,其中兴业银行涉及大概70-80亿。
据悉,自阳光城及其母公司阳光控股遭遇短期流动性危机以来,已处置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正心谷旗舰基金等股权,转让包括佛山陈村、浙江永康、四川宜宾、上海梓光、上海臻百利、希尔顿酒店等20余项优质资产,所得款项均用于偿还债务,累计已偿还债务超450亿。
“目前阳光城还在盘点在手的开发项目,向多方寻求合作意向,通过合作项目归边处置、全资项目股权转让等方式竭力回款,努力保障各项债务的按期偿还以及企业的正常运营。”阳光城称。
撤退的迹象?
2021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受多重因素影响,逐步进入下行空间。
10月底,阳光城披露度业绩报告,前三季度收入、利润分别为413亿元、29.12亿元,同比均实现增长,但第三季度收入、利润则分别同比下滑了18.24%、11.57%。
阳光城的这一份业绩报告,遭受泰康系两位股东提出异议,并对年报投出反对票,理由是对于三季度所表现的公司经营恶化需要得到管理层的合理解释。
在三季报披露后不久,阳光城就被爆出寻求多笔美元债展期,林腾蛟控股的阳光控股出售兴业银行股份筹集资金等传闻。彼时虽然有险资会接盘,但随后经媒体求证后被否认。
虽然兴业银行及阳光城并未就该传闻作出确切回应,但2021年11月的盘后大宗交易数据却让外界有诸多猜测。
数据显示,自2021年11月4日起,一个月内,兴业银行合计16笔大宗交易中,14笔交易卖方营业部为国盛证券上海黄浦区陆家浜路证券营业部,其中8笔买方为机构专用、6笔买入方虽为多个证券公司,但均在福州。
14笔大宗交易的平均成交价格为17.25元/每股,总成交股份数约为4.15亿股,成交总金额72.21亿元。
也同样是在2021年11月4日,兴业银行公告林腾蛟因需专注于自身企业主业经营,决定自即日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
投资的回报
在多家房企高速扩张的2017年,林腾蛟增持了银行股。
2016年7月,兴业银行公告向福建省财政厅等六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募资260亿元,发行总规模17.21854亿股,发行价格15.10/每股,该发行价较公告披露前股价折让约2%。
该定增事项最终在2017年3月末获证监会核准,并于4月7日完成股份变动并披露公告。
彼时林腾蛟持股的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认购4.96亿股,认购金额为74.99亿元。同时根据发行规定,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0年4月,阳光股份所持有兴业银行股份已正式解禁。
但在正式解禁之前一个月,股价恰逢低点的兴业银行公告称,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15.00元至15.79元。
其中披露,林腾蛟个人购买了100万股。
2018年-2020年期间,兴业银行先后4次分红,据测算,阳光控股持有兴业银行几年来,分红约14.42亿元。
林腾蛟获得的不仅仅是阳光控股持有银行股的分红收益。
据此前公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阳光控股及其关联方在兴业银行处授信额度为61.82亿元。
在林腾蛟增持后不久的2017年8月,兴业银行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给予阳光系列授信类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25亿元。
这其中包括内部基本授信额度人民币120亿元,其中房地产板块传统及类信贷敞口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非房地产板块传统及类信贷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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