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系统改革再落地,吉林拟组建省级农商行,346亿元资金将被注入
2025/07/21 | 作者 杨依依 | 编辑 曹蓓
摘要:公开资料显示,吉林金控集团成立于2015年,是吉林省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平台,由省财政厅持股96.40%。
近期,贵州金控集团官方微信号公布了一则消息,7月19日,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杨松在与贵州金控的座谈会上称,省联社正在有序推进落实各项改革工作任务,希望贵州金控集团在注资入股、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给予支持。
贵州农商联合银行的组建工作于2024年正式启动,由贵州省委金融办牵头,联合财政厅、国资委、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等17家单位协同实施。
与贵州模式不同,7月15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2025年第六批吉林省政府债券信息的相关文件中,一份由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下称“吉林金控集团”)出具的《2025年吉林省政府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补充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价报告》显示,吉林计划组建一家省级农商银行。
“吉林金控集团参与组建吉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林农商银行”)。”报告称。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金控集团成立于2015年,是吉林省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平台,由省财政厅持股96.40%。据上述报告,根据吉林农信系统改革工作安排,吉林省拟组建省级农商行并统一法人。
根据项目平衡方案,吉林金控集团2021年已使用的86亿元专项债券和2023年1月获批但尚未使用的260亿专项债券,共计346亿元被调整注入吉林农商银行。划转的方式是由吉林省财政厅划至吉林金控集团,吉林金控集团再入股吉林农商银行。
其中,2021年发行的86亿元专项债券,当时的发行利率是3.13%,期限为10年,本次除调整用途外,期限、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等要素按照原发行结果继续执行。2023年1月获批的260亿元专项债券,发行利率预估为2.10%,期限1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后5年采取等额本金的方式偿还本金,已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付息。
吉林金控集团称,346亿专项债偿债资金来源主要为吉林农商银行未来十年的股份分红和股权转让收入,计划的股份退出开始时间是2027年,预计在2035年完成全部股权出让。
根据后续还款计划,吉林金控集团第1-10年持股比例分别为86.50%、86.50%、82.20%、77.90%、73.60%、69.30%、52.00%、39.00%、26.00%、14.00%。如按照可供分配利润的40%进行分红,10年预计可分得股利共计68.17亿元。
农村信用社改革今年明显提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仅上半年,就有接近90家村镇银行因被吸收合并或被收购而退出市场,明显多于往年。
今年2月2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这已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六年强调农信社改革。
到了4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金融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5〕44号)》提出,“健全层次分明、优势互补、有序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
截至目前,各省改革采用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如贵州一样的联合银行模式,已挂牌的江苏、江西等省份也采用了这种模式。另一种是吉林采取的“省农商银行”模式,比如内蒙古、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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