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要覆盖更多的罕见病
2022/11/25 | 作者 周兼明 | 收藏本文
据媒体报道,截至目前,已有2860种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其中67%在国内已上市的罕见病用药都在列。中国目前有60多种罕见病药获批,纳入医保的已有40多种。
9月17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进展公告,有344个药品通过了形式审查,多款罕见病药物名列其中,如用于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Ⅰ型戈谢氏病、Ⅰ型黏多糖贮积症、庞贝病等罕见病的治疗药物。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有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等环节,这些药物的专家评审环节已结束,即将进入谈判竞价环节。
这对部分罕见病患者来说,无疑是好消息。所谓罕见病,指那些发病率极低的疾病。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将患病人数占总人口的0.65‰~1‰的疾病,称为罕见病。各国对此定义也不相同,如美国将每年患病人数少于20万人,或发病人口比例小于1/1500的疾病称为罕见病,而中国台湾则将万分之一以下的发病率作为罕见病的标准。这些罕见病多是慢性的、退行性的、危及生命的,通常会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感觉、精神或智力能力,一旦患上对患者及家庭来说便是灾难,极可能使整个家庭陷入绝境。
目前全球已知的罕见病有7000多种,其中八成是因遗传导致的,民众比较常见的有血友病、白化病、渐冻人等。每种罕见病的患者人数虽不多,但数千种罕见病影响的人数却很庞大。《中国罕见病定义研究报告2021》显示,中国的罕见疾病达到1400种左右,对应的潜在患者数量超过2000万,每年新增患者超20万。而全球罕见病患者已超过3亿,其中五成的患者是儿童。
2018年5月,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发布了中国的《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涉及121种疾病,其中35种在全球都无药物治疗,另有9种在国际上有治疗药物,但国内没有治疗的药物。国内明确注明罕见病适应症的有87种药物,涉及43种罕见病。2021年国家医保谈判后,纳入国家医保覆盖的有29种罕见病。可见对于数量庞大的罕见病种类来说,医保可覆盖的罕见病种类还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大多罕见病的药物,价格极高,如戈谢病、庞贝病等治疗费用年均过百万元,有些罕见病每年需花费数百万元。这些药物价格高,是因为对新药的研发往往存在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等问题,所以国际医药界有一个“双十定律”,即成功研发一款新药往往需要超过10年时间、10亿美元的成本,即便如此,也大约只有10%新药能被批准进入临床期。对罕见病药物来说,更是如此,因患者较少,不仅临床研发风险高,后续市场也有更大的不确定性,极难像其他药物一样,很快获得回报,因此药企只好采取高定价的方式来收回成本。
比如2020年曾陷入舆论风暴的天价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是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的药物,此病会影响呼吸、吞咽和基本运动的肌肉功能,过去在国内每针价格高达70万元。如此高昂的价格,对普通患者来说,根本无法承受,很多患者只能“望药兴叹”。经过国家医保谈判后,该注射液单价降至3.3万元,并被纳入医保目录,让不少患儿也用上了这一款救命药。今年1至5月,使用该注射液的患者总量较进入医保前翻了5番,药品销售额也接近其在国内上市两年多的销售总额,惠及了不少患者。
不过,将对罕见病的治疗完全寄托于医保也不现实。中国医保属基本医疗保险,只可能在基金承受能力内去满足民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只有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药品、诊疗项目或医用耗材,才能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果一些罕见病的患者基数极少,让药企达不到“以量换价”的条件,那么让药企大幅降价的可能性就很小,这使得一些高价格的罕见病药品,很难被纳入医保药品名录。
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公布的医保调整目录中,有19个罕见病药物,其中10个均为上次谈判失败的药物,涉及9种罕见病。这些药物多属高值药物,年治疗费用多数超过了30万元,即使通过了形式审查,按目前政策,谈判成功的可能性依然不大。而去年谈判失败的4个罕见病进口药物,此次初审目录中没有,估计是这些国际企业放弃了进入国内市场。
有学者建议,对于目前无法进入医保的高价格罕见病药物,是否可以设立一种独立的医保支付体系,从谈判协议和报销比例两方面来做工作。一是改变医保谈判规则,对那些年治疗费用超过30万元的药物,可借鉴其他国家对于高价格药品的准入原则,通过返款、剂量上限、基于疗效等多种方式,在医保支付和药品准入之间找到平衡点,让这些高价格药物也能降低部分价格进入医保。二是对某些高价格的罕见病药物,不能因无法报销70%就不让其进入医保,可对它们单独建立动态报销比例,或采用每年固定的医保支付金额,这样既能减少罕见病患者的医疗负担,也能鼓励药企研发相关新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罕见病患者是极为艰难的弱势群体,理应得到来自医保基金的关爱与保障。2000万罕见病患者,说明罕见病并不“罕见”,这就需要在全社会构建一种对罕见病患者友好的制度环境,以满足这些患者对诊疗、保障、康复和融入社会等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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