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院士制度改革责任重大
2022/10/25 | 作者 周兼明 | 收藏本文
不久前,中央深改委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要以完善制度、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院士遴选质量,更好发挥院士作用,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
会议指出,院士是我国科学技术方面和工程科技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两院院士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要注重在重大科学研究和国家重大工程中选拔院士,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防止增选中的不正之风。要加强引导规范,鼓励和支持院士专心致志开展科研工作,强化作风学风建设,排除非学术性因素干扰。要严格监督管理,强化院士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责任,营造良好学术和科研环境。
中国高科技发展要想再上一个台阶,这次深化院士制度改革可谓责任重大。如会议指出的,这些年国家虽然在不断完善院士制度,但不少问题仍存在,如院士遴选过程中受到非学术因素干扰,院士头衔的行政化、利益化现象严重,导致因贪腐而落马的院士、官员院士、企业家院士、内定院士等情况频出。院士在民众心目中,原本代表着中国最高学术水准,哪知竟不断爆出丑闻,损害了中国科学界的名声。此次会议强调“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可谓点中了关键穴位——
只有让院士称号回归荣誉性、学术性,才能真正遴选出纯粹而优秀的学者。由于目前科研管理体制行政化倾向严重,缺乏严谨的学术同行评价机制,使科研评估机制变得极不专业。有些学术水平很低的科研人员,也可通过贿赂等方式,拿到重大课题。真正有能力的科学家,因不谙权谋与钻营,反而被逆淘汰和边缘化。从一些落马的院士经历就可看出,因院士头衔附加了大量的利益,可左右课题选择和资金投入,能影响国家资源的分配和科技方向,甚至有很高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于是一些官员也摇身一变成了院士。可以想象,连处在中国科研学术金字塔尖的科学家,都涉及贪腐,会给整个学术界带来怎样的影响!
只有让院士称号回归荣誉性、学术性,减少行政权力和利益集团的介入,减少院士头衔中附加的大量利益,才能真正减少院士中的滥竽充数者。这就需要权力部门对院士评选不能介入太多,更不能把行政思维带入评价体系中,要注重学术评价,“让学术的归于学术”,才能减少权力和利益对院士评选的左右。只有减少院士的非学术权力,才能使荣誉彻底和权力、利益脱钩。只有坚持学术为上、学术独立的院士评选,才能让院士在社会和科学界重拾学术公信力。
只有深化对院士制度的改革,才能减少学术腐败。学术腐败与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背道而驰,完全违背一个学者的基本良知。不要小看学术腐败,有时它比权力腐败的危害还大,因为它不仅会伤害到一个时代的学术精神和创新能力,还会让整个社会丧失对于真理和学术的基本尊重。过去,一个追求与捍卫学术真理的学者,在民众眼中是英雄,但今天可能成了人们眼中的傻瓜。如果大量民众和学者,都认为知识和学术如不能成为获得利益的工具就毫无意义,这样的价值观又怎能使中国科技获得长足发展?
科学技术是现代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而科学技术的核心,则是科学家。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国力强大,与它们对学术人才的重视不无关联。一个国家对科技的重视,首先就体现在对科学家和科研工作者的重视上。院士评选看起来是少数科学家和学术界的事,但它的评选是否公正,对整个高校和科研体系都有示范效应,对社会和广大民众也会产生深远影响。它代表的不仅是科学价值的最高评价标准,也对整个科研体系的学风、对创新力的发掘,都有重大象征意义。只有让院士评选成为一片净土,才能对整个学术领域的学风起到带头作用。
要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提高院士遴选质量,就需从体制上改革科研管理的行政化问题,如会议所强调的,要“排除非学术性因素干扰”——让同行评价机制成为科研管理的主流,让学术与科研环境更为自由、公开与透明;要强化评审的程序正义,明确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同时,科研经费的使用也要有更明晰的标准,让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监督三权分立,实现相互制约——重视对科研成果的验收评价与奖励。总之,就是让科研的归于科研,以实现院士遴选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要切实推进中国的高科技发展,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极为重要。我们要赶上世界发达国家的高科技水平,就必须遵循学术发展的共同规则,每个学科都必须尊重各学科的内在逻辑,在自身的学术共同体内,建立一个人人信服的价值标准。对院士制度的深化改革是系统工程,也是中国科技及人才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需要行政、科研、教育体制等多方面的配套改革。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让院士称号真正回归学术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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