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中今日无罪平反,当年已身家十几亿照样不能决定自己命运
2018/06/01 | 作者 穆天真
摘要:曾经,他身家十几亿,是福布斯大陆富豪榜上的成员,他旗下的超市被认为是“未来中国的沃尔玛”,却因一场冤狱,而使企业错失发展机遇。用张文中自己的话说,这是一个“非法律人士都可以看出错误的重大冤案”。
提起张文中,许多人可能会感到陌生,但如果提起他的超市,人们就再熟悉不过了,尤其在北京。
物美、美廉美、新华百货,还有今年4月26日刚以14.2亿价格被收购了北京21家门店的乐天玛特,都是他旗下的产业。
2005年,在福布斯大陆富豪榜上,张文中以16亿的个人财产名列第134位,若论影响力可能更为靠前。和一度位居榜首的黄光裕一样,张文中都以擅长并购在零售业闻名,物美也一度被称为“未来中国的沃尔玛”。
可惜到了2006年,张文中接受有关部门调查之后,这份宏图大业遭受严重打击,物美也掉出了零售业第一梯队。
2009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决张文中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和诈骗罪定罪,合计执行有期徒刑12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50万元。
此后他再也没有出现于公众视野中,甚至2013年减刑出狱以后,也一直刻意低调。
一位物美员工告诉《凤凰周刊》记者,张文中出来后特别低调,但是更加勤奋。每天7点多到公司,8点参加晨会。经常不定期的下去巡视门店。
“可以说几乎所有时间都投入在了公司,有时候管得特别地细。”
名义上,他不在公司的管理层,不是总经理,也没进董事会,偶尔出去参加会议,也不以物美的名义。但通过层层控股,张文中作为实际控制人,仍牢牢地掌握着物美的日常运作。
2018年3月3日的亚布力论坛上,张文中正式宣告回归。他现场朗读《给40年的信》,称自己“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历史”,赢得了柳传志、马云等商界大佬的起立鼓掌。
回归的理由也和案件有关,2017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的再审消息。其中,物美张文中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
今天,法院终于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三个罪名全部宣告无罪,后续的国家赔偿、已执行罚金及追缴财产的返还等工作也将启动。
但错过的发展机遇,怕是再也补不回来了。
张文中曾在1994年时预测,2010年中国会出现年销售额超过1000亿元的零售企业。
后来中国的零售业发展证明,张的这一预言基本准确,可惜的是,实现预言的却不是他的物美。2011年,苏宁营收938亿,接近千亿大关。
现在,除了苏宁、国美这些老零售巨头外,重新出发的张文中,还要面对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向线下渗透的新挑战。
物美模式:
与国有资产“剪不断”的关系
张文中曾是海归创业的代表人物,素有“儒商”之名。
1983年从南开大学数学系毕业后,他曾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称国研中心)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后在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攻读博士及博士后;1992年底回国创业。
1994年,张文中在北京创立物美商城。2003年,物美商业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挂牌,以“内地零售第一股”的概念受到资本市场追捧,2008年一审开庭时市值31.25亿港元,在创业板名列第三。
受益于早年国研中心的背景,张文中人脉颇广。当年出事,普遍认为是受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职的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牵连。
2006年6月,刘志华被免职后,多位与之关系密切的北京商界人士均被要求协助调查。
当年11月20日,物美商业发布公告,承认公司原董事长张文中已于2006年11月12日起辞职,原因是“其以个人身份协助中国有关机关进行调查”。
据当时媒体报道,后期支撑物美高速发展的,就是改造北京传统商业系统的资产——这一张文中独创的以接管、改制和重组国有企业扩张发展的商业模式。北京市商委一度也将物美作为零售业发展典型,大力扶持。
1994物美成立之初,网点十分匮乏,张文中选择了一条低成本扩张道路。物美以现金入股,国有商业合作方将商业网点折合成资金入股,两者按股分红,但经营权归物美。
从1994年租赁北京第二新华印刷厂开始,物美便主要采用与国有商店合资合作方式,改造旧式副食店和菜市场为超市或便利店而迅速扩张。张文中曾向媒体表示,物美成功的秘诀,主要是抓住了这一商业机会,采取了恰当的战略。
依靠这一模式,张文中先后整合了北京、天津20多家国有商业企业、400多家网点,吸收原国有职工近万人,企业规模迅速壮大。
一审宣判前,物美已拥有大型超市83家,便利超市269家。营业面积超过413平方米。
“张文中在出国前就职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所以和国内贸易部的人比较熟,当时公司的组织关系都是挂靠在贸易部下面的。”张文中失去自由后,出任物美董事长的吴坚忠曾向媒体这样解释物美的商业背景。
这让物美得以以较小的注册资金、用“托管或者合作”的方式取得物业经营权。
在物美2003年香港上市时的131家物业中,有约73家的经营权是通过托管及合作等方式取得的。
在与国有企业的合作当中,仅有北京物美崇文门菜市场等少数公司是以房产和土地入股,绝大部分国有企业都是以少量现金入股。
当时北京商业圈有人评论说,物美在发展过程中,与国有资产的关系是“剪不断,理还乱”。
起步阶段就有物资部旗下企业参与又退出,后来又接收了一大堆国有商业资产,到底哪些是国有的,哪些是物美自己的,恐怕只有张文中自己能说清楚。
曾和张文中一起开创物美翠微路第一店的郭凯认为,物美在改造国有企业、盘活国有资产方面,以及安置就业方面立了功;另一方面,物美也借此获得了成本较低的经营资源。
如何评价这一特定历史,当时舆论褒贬不一,很多企业家认为其中的边界非常模糊,有些时候其实实现了国资和物美的共赢。
“可能会存在一些违规的情况,做企业很难不违规,因为有时候按照规定事情反而办不成。但违规不一定要认定为犯罪。”一位特意赶来旁听宣判、想见张文中一面的企业家说。
不过正式进入司法程序后,对张文中的指控都和刘志华或所谓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没有了关系。三项罪名中最严重的一项是诈骗。
理由是,2002年张文中以信息化和物流两个项目申请获得了第八批国债贴息资金3190万元。
根据规定,国债贴息资金“重点扶持的是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大型骨干企业”,但并没有禁止民营企业的申请,和物美同样获得国债贴息的还有5家非国有企业,但只有张文中为此承担了罪名。
这也是为何十多年来,很多企业家都认为张文中冤枉,一直为他奔走相告。全国工商联三任主席、书记也持续呼吁,多次向相关领导机构反映案件问题。
用张文中自己的话说,这是一个“非法律人士都可以看出错误的重大冤案”。
此次最高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解释说,物美集团获得3190万元贴息资金后,虽然将该款用于偿还公司其他贷款,违反了专款专用的规定,但一直将该笔款项作为“应付人民政府款项”,列入物美集团财务账目,并未侵吞、隐瞒该笔资金,且物美集团具有随时归还的能力,故其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诈骗。
张文中改判无罪
给企业家吃了颗定心丸
虽然一度长期入狱,服刑结束后也远离公众视野,张文中还是获得了很多商界朋友的支持。
泰康保险集团创始人、毛泽东的外孙女婿陈东升,曾任网通集团CEO的田溯宁、IDG资本全球董事长熊晓鸽、大中电器创世人张大中等人都到监狱探望过他。
一次他在狱中患病,柳传志知道后亲自安排医院帮张文中救治。银监会原主席刘明康当时刚从国外回来,从机场直奔医院看望和鼓励他。
2017年底,当最高法院决定再审张文中案,民营企业更是反响强烈,柳传志、马云、王石、陈东升、郭广昌、杨元庆、刘永好、宁高宁、傅成玉等300多个著名企业家以各种方式向他表示了祝贺。
再审宣判现场的张文中(前排右)
张文中认为,再审引起的热议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故事的主角是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再审的意义也不仅仅是案件本身,不仅仅是还他清白,而是党和国家对企业家群体的关注,对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和对企业家创业环境的营造。
“不少朋友好心地建议我移居国外,过平静安逸的生活,但我是企业家,我是中国人,我要为物美发展,为物美十万员工的幸福生活,为中国梦的实现而奋斗。”他在亚布力论坛上说。
这也是此番最高法院公布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再审的背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给企业家吃颗定心丸。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张文中案件,是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
除张文中案今天宣判外,顾雏军案由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提审,目前尚未开庭。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一案指定南京中级法院再审,一审已经开庭结束,等待宣判。
许荣华告诉《凤凰周刊》记者,企业家对风向特别关注,大概2008年重庆唱红打黑开始,不安全感变得越来越强,自己身边的企业家,十个里面有七个都移民了,或者变得消极,收手不干。他也告诉自己的孩子,做个普通人就很好,不要经商。没有钱就不会被人盯上。
“今年就会觉得好了很多,虽然有些地方还是存在利用公权力侵犯财产的问题。像我当年就是,直接抓了进去,在看守所里逼你签股权转让协议。”许荣华说。他希望,这些典型案例的再审,能够让企业家以后真正安心。
ABOUT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