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七成医生看病遭偷拍录音,患者及其家属的动机五花八门
2018/03/26 | via.作者 楚天都市报 | 收藏本文
摘要:不少医生认为,拍照录音既干扰了他们的诊疗行为,又是不尊重医生、不相信医生的表现,而且普遍担心患者拿着录音进行断章取义式地传播。而患者及其家属拍照、录音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记录医嘱、办理工伤赔偿、事后维权。
医生坐诊时,经常遇到患者或家属给他们拍照、录音甚至摄像。不少医生认为,拍照录音既干扰了他们的诊疗行为,又是不尊重医生、不相信医生的表现,希望患者及其家属尽可能不要在医生诊疗的时拍照录音。
近日,楚天都市报记者随机采访20名医生和30名患者,发现大部分医生有被拍照、录音的经历,而患者及其家属拍照、录音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
超7成受访医生有被拍照、录音经历
3月20日下午3时,记者在汉阳一家公立医院门诊检验科看到,一名年经的女子正在抽血。旁边的年轻男子拿出手机,拍下了女子和她身旁的医生。面对医生的疑问,男子解释说,他只想发条微信朋友圈,说女朋友病了。“手机普及后,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那名医生对着记者耸耸肩,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随后,记者探访了包括这家医院在内的4家公立医院,虽然很难碰到有患者正给医生拍照的场景,但受访的20名医生中,有15人表示,曾被患者拍照或录音过。另5名医生称,未曾经历过,但听同事们谈起过,并不陌生。
武汉市第四医院放射科一位医生说,前几天,他在检查科室时发现,一位患者嫌等结果的时间太长,就跑到阅片室门口偷偷地拍里面的医生,认为有的医生在看手机,导致诊断结果出不来。实际上,医生的工作非常饱和,几乎是不间断的。很多工作都是依赖科室工作群,当时医生并不是玩手机,而是在工作群沟通多学科会诊的事情。
光谷一家公立医院急诊科的一位医生称,有时患者给医生拍照、录音,并没有什么企图。只要不是恶意的,他并不介意患者拍照、录音。
患者拍照录音不少是为听清医嘱
“咔咔咔……”自从智能手机普及后,人们运用手机拍照、录音也越来越娴熟。患者给医生拍照、录音又是出于什么原因呢?
30位随机受访患者,年龄从20岁到75岁不等。其中5位年纪稍大的患者称,并不会使用录音笔或手机;9位表示,从未想过要给医生拍照、录音;16位患者表示,曾在医院给医生拍过照或录过音。
20岁的大学生张同学说,自从有了手机,她几乎每次去医院,都会拍照发朋友圈,只为“证明自己没有放弃治疗”。
“我就拍过一次,是我朋友喝醉的时候。”24岁的李先生说,朋友喝醉挂急诊,在医生接诊时,显得很滑稽。出于好玩,他将医生和朋友一起拍了下来。
46岁的建筑工人黄师傅称,工地有时候会出事故。如果有工友受伤送诊,他和同事都会跟在后面拍照,目的是为了方便工友后期办理工伤赔偿事宜。
王女士刚为人母,碰到女儿生病,她总是异常紧张。在医院等到专家接诊后,她会偷偷拿出手机录音,回去再反复听医嘱,以免疏漏。与她一样,其它6位患者也表示,去趟医院不容易,因为接诊过程较快,加上看不懂病历,他们也会用手机录音记录。
32岁的晏女士显得比较谨慎。她说,医疗事故是可能出现的,而一旦出现,证据往往最能保护患者。在就诊前,她往往就会打开录音设备,记录整个诊疗过程。必要时,还会拍下医生的长像和姓名,以防后期维权陷入被动。
医生最担心患者断章取义式传播
记者采访发现,医生们普遍担心的问题是,患者拿着录音进行断章取义式地传播。
光谷一家公立医院儿科的医生称,作为医生,都是想将病人治好的。整个医疗过程一般是专业,且可自圆其说的。从这个角度,他并不害怕患者录音或拍照。但就怕患者断章取义,剪切、处理录音,而后在互联网上恶意传播,这让他可能无辜遭受网络暴力。
位于洪山区的一家公立医院急诊科医生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她说,曾有患者因头疼难忍来就诊,要她直接开些止疼药。因不清楚病源,她建议患者先做检查,再确定治疗方案,以免耽误病情。结果,患者将这个沟通的过程录了音,并截取其中的两句话,向外投诉称“医生说不检查就不给开药”,这件事让她至今后怕。
位于江岸区的一家公立医院康复科医生称,现实中,他似乎也没有好办法让患者不拍照、录音。偶尔担心患者断章取义,给外界造成误会。他在诊疗过程中遇到拍照、录音时,往往用语更简短。有时也会拿出手机一起录,事后再反复听,看有没有可能被断章取义的部分,非常影响心情和接诊效率。
拍照、录音最好先征得医生同意
武汉市第四医院医务处副主任赵志刚算得上是处理医患关系的专家,他表示,患者给医生拍照、录音,最好应先征得医生的同意。如果是出于记医嘱、办理工伤赔偿等非恶意的想法,医生大多是会同意的。
“不要一刚开始就把医生作为你的对立面,这对医生来说,是不公平的。”赵志刚说,极少数患者不信任医生,因为担心有医疗纠纷而偷录、偷拍,这是不明智的。因为如果从一开始就怀疑医生,那么就可能怀疑医生说的每一句话。医生一些正确的意见,患者也可能会当作不正确的意见来看待。
另外,出于自保心态,遇到这些天然不信任医生的患者,医生往往很保守,不敢放手全力看病,这对于患者来说是得不偿失的。实际上,多数医院都设有医务处,专门处理患者提出的医疗问题,是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沟通的。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李海夫律师表示,患者在作为公共场所的医院,出于保护自己、防止医患纠纷,对自己的诊疗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不侵犯医生的合法权益。即使录音是秘密进行的,仍可作为证据使用。不过,对于医疗过错的认定,很大程度上依赖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鉴定。录音证据可能可以作为旁证证明一些事实,但对于认定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比较有限。
李海夫称,如果患者擅自将医生的诊疗过程发到网上或进行直播,则涉嫌侵犯医生的知识产权和肖像权。如果网上公布的录音录像不完整,断章取义,有弯曲事实的情况和不实评价,则还涉嫌侵犯医生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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