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集团重整计划获通过,公司实控人拟变更为安徽省国资委
2026/04/16 | 作者 王涵 | 编辑 崔陆鹏
摘要:重整源于多年累积的债务压力与治理失衡。
杉杉股份控股股东重整事项再迎关键节点。
4月15日晚间,杉杉股份发布公告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被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2026 年3月2日,债务人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召开。职工债权组、税收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及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依法向鄞州法院申请裁定批准。
公告称,此次同意议案的出资人所代表的出资金额占该组总额的85.60%,《重整计划(草案)》已确定获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杉杉股份表示,若重整成功,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安徽皖维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杉杉股份还表示,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事项目前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实质影响。
杉杉集团此次重整,源于多年累积的债务压力与治理失衡。
公开资料显示,杉杉股份由郑永刚于1989年创立,早期以服装起家,90年代末转型锂电材料,成为国内负极材料先行者,并逐步形成锂电与偏光片双主业格局。2021年收购LG化学偏光片业务后,公司行业地位提升,但并购带来的高投入与多元化扩张,使财务负担加重。
2023年郑永刚去世后,内部治理波动叠加股权质押风险暴露,资金链趋紧并最终断裂。2025年3月,宁波鄞州法院裁定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实质合并重整,两者债务总额约335.5亿元,同时部分持股被冻结,重整难度加大。
在此背景下,管理人多次启动投资人招募工作。早期由任元林牵头的新扬子商贸联合体曾一度成为意向重整方,但2025年11月,杉杉股份发布公告称,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皖维集团此次成为接盘方,其意义不止于财务纾困。公开资料显示,皖维集团是安徽省最大的化工、化纤、建材联合制造企业,主营聚乙烯醇(PVA)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而PVA膜正是偏光片产业链的核心原料之一,其主业与杉杉股份高度协同。

截至2026年4月16日中午休盘,杉杉股份股价下跌3.15%,报14.76元/股,市值为332.0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