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光集团境外债务重组方案获约76.4%债权人同意,即将进入法庭流程等待生效
2025/02/13 | 作者 杨依依 | 收藏本文
2025年2月12日,龙光集团宣布,截至当日下午5点(香港时间),持有该公司境外债务本金总额中的62.07亿美元,约76.4%的同意债权人已加入整体CSA(整体债权人支持协议)。
根据香港的《公司条例》以及相关破产法和债务重组法律规定,重组方案需获得75%以上债权人支持同意,法院才会批准生效,这说明龙光境外债务重组已经符合进入法庭流程的要求,这也意味着龙光境外债务重组基本已取得成功。
至此,“粤港澳四小龙”已有中国奥园、龙光集团两家通过境外债重组方案。奥园的重组方案已在2024年1月生效,合景泰富、佳兆业仍在与债权人博弈中。
截至目前,龙光集团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75.62亿美元。
今年1月6日,龙光集团披露四个向债权人提供的重组方案选项:选项一为现金支付。每100美元的境外债务本金额将兑换15美元现金(已免除所有应计利息),根据该选项兑换的境外债务本金额上限应为7.87亿美元。选项二为短期票据与强制可转债的组合。境外债权人可根据此选项,就每100美元的境外债务本金额(已免除所有应计利息),兑换本金额相当于40美元的短期票据(“短期票据”)及本金额相当于4美元的强制可转债组合。选项三为强制可转债每100美元的境外债务本金额(已免除所有应计利息)将转换为强制可转债。选项四为长期票据每100美元的境外债务本金额(已免除所有应计利息)将兑换为100美元的长期票据。
按照香港法律规定的境外债务重组流程,在已经获得足够比例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后续只待法庭程序完成,龙光的境外债重组方案将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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