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银行丽水分行被罚50万,因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等
2024/10/11 | 作者 实习生 李霂雪 | 收藏本文
近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披露,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因未按规定合理分摊客户融资成本;贷后管控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限制性领域,被丽水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
同时,吴婕〔时任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兼业务拓展二部总经理〕因对上述违规事实负责,被丽水监管分局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银行”)创立自1988年的路桥银座金融服务社,是全国首家以市场化方式组建的城市商业银行。台州银行拥有470余家分支机构,并在北京、重庆、深圳、江西赣州以及浙江省的三门和景宁等地主发起设立了7家村镇银行。目前,该行注册资本18亿元,大股东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4.86%。
截至2023年末,台州银行资产总额4024.12亿元、存款余额3032.88亿元、贷款余额2348.76亿元;500万元以下的贷款户数占比99.4%、金额占比88.7%;不良贷款率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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