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西安银行及董事长等收监管警示函
2024/10/09 | 作者 实习生 李霂雪 | 收藏本文
近日,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安银行”)发布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披露因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而遭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陕西证监局)警示的事件。
公告显示,西安银行2020年至2022年资产负债表中“金融投资”科目下部分金融资产分类不准确,2023年年报披露已根据合规整改要求完成相关事项整改工作。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郭军、行长梁邦海、负责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黄长松对上述问题承担主要责任。陕西证监局要求西安银行及相关责任人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防止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决定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公开资料,西安银行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为西安城市合作银行,是西北首家A股上市银行,由西安市政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地方大中型企业共同参股,目前,该行已开设179家营业网点,员工数量达到3266人。
半年报显示,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西安银行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6.22亿元,同比增长5.77%;实现归母净利润13.37亿元,同比增长0.31%。其资产总额达到4452.62亿元,增幅3.02%。主要财务指标表明,公司不良贷款率上升到1.72%,较上年末上升0.37 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这不是西安银行今年第一次被处罚,根据陕西证监局资料显示,2024年4月,西安银行因公司未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及独立董事廖志生明知连续任职已超6年,仍继续任职并领取津贴,至今未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问题,被陕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