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激辩死刑的存废
2024/05/25 | via.媒体 新加坡《联合早报》,节选 | 收藏本文
台湾宪法法庭4月23日举行死刑是否违宪的公开激烈辩论,三个月内将有判决。
推动废死、“台独”与非核家园都明列在民进党党纲,被视为民进党“神主牌”。虽然台湾法律还没有废死,却是几乎不执行死刑的“实质废死”状态。过去五年476起杀人案,只有一起判处死刑。台湾上次执行死刑还是四年前,枪决纵火烧死六亲友的翁仁贤。
台湾目前所有37名死囚都尚未执刑,他们联合声请大法官解释死刑是否违宪。其中,因枪杀两名警察而在13年前判死刑的王信福在开庭前通过律师写信给大法官称,“希望争得死刑违宪的判决、求一线生机”。
台湾宪法法庭以公开直播五小时的方式,进行这场被视为最接近废死的世纪辩论,让各方陈述立场和交锋诘问。
大家主要聚焦两个方面:第一,死刑是否违宪?死刑除剥夺生命权外,是否干预其他宪法上的权利?死刑制度追求的目的有哪些?如认定死刑违宪,有何足以取代死刑的刑事制裁手段?第二,如认定死刑合宪,适用死刑之犯罪类型是否有应限缩之处,或仅适用于何种犯罪类型?适用死刑的刑事被告范围,是否应有限制?死刑应有何配套程序才符合宪法正当程序要求?
综合上述辩论重点,死囚律师团认为不能以暴易暴,法官没有杀人权利,所谓八成民调反对废死是“民调偏差”;此外有调查显示,当废死改成终身监禁,民众赞成死刑的比率便会降至51.8个百分点,说明废除死刑的替代方案可不断改进。
台湾“法务部”主张,死刑存废应由行政或立法机关决定,不该透过违宪审查方式处理。“法务部”指出,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具影响力国家”仍有死刑,亚洲国家也普遍存在死刑制度,并以近五年来476起杀人案确定判决中,只有一起判死刑为例,强调死刑案审判程序严谨。
台湾15名大法官中,有三人曾参与死囚案审理或辩护,因此回避参与审理。最后由12名大法官组成合议庭,只需七票就可认定死刑是否违宪。台湾“司法院长”许宗力在双方辩论终结后宣示三个月内判决,必要时延长两个月。
台湾法律过去也在争议中通过同性婚姻与通奸除罪,虽然过半民意反对同性婚姻和通奸除罪,但最终都被大法官裁定违宪。一旦法律认定杀人不必偿命,民怨势必沸腾,甚至形成“动私刑”的社会现象。在三党不过半的“立法院”,估计也会拒绝配合修法,甚至发动反废死公投,冲击即将上台的赖清德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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