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共同协作以遏制扫码消费的“强制关注”现象
2024/03/05 | via.作者 周兼明 | 收藏本文
近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强制关注、被迫授权,扫码消费不应成为“单选题”》的报道,引发网友的热议。该文认为,随着移动信息技术的普及,扫码支付已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但近年来,这一本应提高消费效率的方式,却因“强制关注公众号”“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情况,给消费者带来困扰。有消费者认为,扫码消费不应成为“单选题”。
报道显示,在安徽合肥的一家烧烤店里,服务员对客人称,店里没有纸质菜单,只能扫码点餐。客人扫码后,系统提醒“网页需获取个人信息才可使用完整服务”,操作后又弹出一个二维码,提示“扫一扫加好友”“添加好友后弹出菜单”“点击链接点餐”,一连串操作后,才在店家的企业微信中找到菜单。
该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种遭遇并不少见。一些停车场只能扫码缴费,一些商店结账只能扫码付款;某三甲医院在领取CT片和拿药时,患者须到专门的取袋机上扫码关注公众号才能取袋;有的酒店开发票时,会遇到前台要求必须扫码开票,除提供发票抬头和税号外,公众号还会让你填手机号、邮箱等信息。记者了解到,这些商家通过扫码服务,除了节约人工、时间外,还可向用户精准推送广告,减少获客成本,同时某些公众号、小程序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存在转卖信息非法获利的可能性。
这种强制关注、被迫授权的情形,确实给不少消费者带来困扰。有媒体调查显示,近八成的受访者觉得自己的信息被过度收集。如果这些公众号或小程序对信息保管不善,消费者个人信息不仅有被泄露的可能,更有被非法利用的风险。去年6月起,中国消费者协会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过“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消费者如遇扫码消费中的这些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消协反映。
各地消协也发文要求,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进行自助点餐或购物、缴费,也不得利用这些方式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消费者有权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点餐方式,有权拒绝任何强制扫码的要求,如出现此类强制要求,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投诉。消费者也能选择以侵害个人权益或个人信息等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大多数消费者出于怕麻烦的心理,多是选择隐忍了事。
从《人民日报》的报道看,中国消协半年多来的监督工作,并未让这类强制关注、被迫授权的情况得到遏制。任何商业行为都须尊重消费者意愿,而强制关注、被迫授权的行为,显而易见地伤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28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规定:“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规范公众账号推荐订阅关注机制,未经互联网用户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如果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并因此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显然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的规定,侵害到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或投诉。
2021年11月开始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的核心规则为“告知-同意”。该法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在事先充分告知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对于民众反映强烈的强制授权、同意等问题,该法要求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或公开个人信息、跨境转移个人信息等环节时,需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该法规定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并赋予个人撤回同意的权利。
《个人信息保护法》虽然规范了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有知情权、决定权,有限制和拒绝权,也有查阅复制权、请求转移权、更正权和要求说明权,但从目前普遍存在的“强制关注、被迫授权”现象,可以看到法律法规虽然有对新权利的规范,但如何在现实中真正落实,仍是一个问题。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可能依靠出台一部法律就万事大吉,法律的生命重在执行与在各商业环节中的落实。
扫码消费的“强制关注、被迫授权”问题,在形式上看似自愿,实质上却具有强制性质,因为消费者如不关注或授权,就无法完成交易行为,这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同时在消费者扫码付费时,商家经常要求消费者填写个人信息成为会员享受折扣的条件,或通过公众号或小程序自动获取其在微信、支付宝关联过的电话、生日、性别、地理位置等个人信息,这些也涉及对消费者信息的过度收集问题。对这类显而易见的违法问题,相关监管部门除了要用法律规范外,仍需让不愿意扫码的消费者有明确而清晰的选择权。
当然,“强制关注、被迫授权”问题的泛滥,与消费者的不作为也有一定关系。如果更多的消费者有了明确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愿意与伤害自己权利的商家较真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商家的此类行为一定会大大减少。
所以,只有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监管是不够的,还需要消费者有明确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有了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塑造商业习惯的主动权其实是握在消费者手中的。只有这样,在司法、政府、行业、企业、个人的共同协作下,才能创造出一个保护个人信息的良好环境,真正遏制扫码消费中的“强制关注、被迫授权”现象,让消费者简单、安心地消费。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