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派式刺激消费”要不得
2023/09/25 | 作者 周兼明 | 收藏本文
据媒体报道,近日,浙江金华东阳市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花园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村民和员工充值到花园南通家纺城消费。该通知规定,村党委班子成员充值1万元以上;村委班子成员、各支部委员、经济合作社成员充值5000元以上等。对于花园集团员工,规定年薪50万元(含)以上充值2万元以上等。
花园村花园集团称,此举是为给入驻商家信心。此后有媒体报道,该家纺城工作人员对记者辩称,这是一种“提倡”,“你可以响应(号召),也可以不响应嘛。” 而花园集团一工作人员则称,只是提倡充值消费,为了带动产业发展,“我们想让这个地方经济发展起来,所以我们也提倡村民和员工去消费”。集团下属一酒店的工作人员则表示:“我们都充了”。
该消息被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充值消费,原是商家的一种市场营销手段,消费者是否愿意充值,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决定,任何组织或单位无权“要求”本机构人员充值,并规定充值金额。从该村委会下发的文件看,不仅规定了包括村干部在内的村民需去商家充值,而且设定了不同的充值金额,并要求网格统计、自行上报;文件中虽无处罚之说,但如不充值难免会被集团和村委会“穿小鞋”,无怪乎有村民认为这是“强行摊派”,引发了村民的抵触心理。如果市场上的商家皆能通过这种方式锁定消费者,“做企业”倒成了一种简单的事。
花园村这个做法,不仅伤害了当地村民的消费自主权,也与市场经济法则背道而驰,甚至有扰乱当地市场秩序的嫌疑。因为有了这样的充值,周边做家纺的商家几年内估计也难有生意。发生疫情后的这几年,此类通过摊派方式刺激消费的怪事,在各地屡屡出现。这些做法显然都误解了“刺激消费”的要义。
今年7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20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专门表示:促消费政策不是所谓的“掏空钱包”“透支需求”,恰恰相反,促消费政策的出发点是帮助居民节约开支,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买到更有科技含量、更符合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避免不法“套路”、假冒伪劣等产品。政府施策更有效、更惠民,老百姓消费和福利就能同步得到提升。从李春临这个说法可以看到,花园村的“摊派式消费”并不是在帮助村民节约开支,而是在“透支需求”,通过行政命令让家纺城的商家可“坐地赚钱”,根本无需在物美价廉、产品服务上多做文章,通过这种方式留住的商家也多是一些“懒商”。
花园村的这种摊派式消费,说到底是村委会的一种权力滥用。一方面当权者在当地权力不受节制,让村民们敢怒不敢言;另一方面主管部门监管不严,才有了这种以发文方式随意摊派的可能。如果模糊了权力和市场、民众权利的边界,不但可能导致某些人利用权力维护本地利益,而且可能留下权钱交易的暗道,使一些人可通过制度漏洞获得寻租。
对入驻家纺城的商家来说,靠“摊派”也难以真正获得对市场的信心。因为家纺城是长期项目,商家的信心也需建立在真实的市场需求上。正如发改委在《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20条中所强调的,只有对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的优化,才能真正增强消费能力。这其中,对有效市场的坚持最关键。也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不是用“权力之手”干预市场,或“强制”消费者消费。刺激消费的核心,还是要促进收入增长。当民众的就业收入、财产性收入得到增长,自然也就提高了消费能力。
改善营商环境,不是用“摊派式消费”来讨好商家,而是需要尊重法治与市场法则。投资从来就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当地官员试图将市场玩弄在股掌间,为某些商家争取“特殊利益”,或在市场中设置权力壁垒,那么想要吸引到真正优质的投资,将难上加难。这些做法不仅加剧了村民负担,也会增加投资者的担忧。因为今天可能用权力为你获得利益,明天也可能用权力剥夺你的利益。所以改善营商环境的关键,是要理清当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主体有更大的自治空间。真正给商家减负、保护商家权利,才能真正提振投资者的信心。
真正要给商家以市场信心,政府行为的规范与信用尤其重要,它是市场信用的基石。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政策能调整民众的行为,为整个市场的运营提供“游戏规则”。其中,规则的稳定是首要原则。政府每出台一项政策,就意味着与社会和市场立下了一个约定,这个约定须得到政府本身遵守,政府才有信用保障。只有政策与法律稳定了,投资者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才能对未来做出清晰的预期。政府言必行、行必果,投资者才会有信心。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一种信用经济,如果一个地区用摊派类的行为导致信用受损,只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
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有些地方政府想全力以赴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投资,做大民营经济,这种初心无疑是好的。但越是重视民营经济,越得遵守法治精神和市场规则,保护好商家与消费者的权利,这才符合市场规律和市场的长远利益。不随意用权力之手干预市场秩序,这是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商家信心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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