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地久天长: 伍廷芳与孙中山的分分合合
2022/10/05 | 作者 刘江华 | 编辑 陈祥 | 收藏本文
摘要:见此情形,黄兴向孙中山提议由程德全出任内务总长、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并将伍廷芳和王宠惠的职务作调换。对于黄兴建议的其他内容,孙中山均无意见,但坚持以王宠惠为外交总长,并强调“我意甚决”。无奈之下,黄兴只好再次向代表会转达了孙中山的意见并做工作,使得内阁名单得以顺利通过。
武昌起义爆发后,伍廷芳这位清朝二品大员,一变而成南方革命军和议总代表,随后又出任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内战结束,南北宣布将组织统一的共和政府。这其中,伍廷芳功莫大焉。
孙中山曾如此评价伍廷芳等南方和谈代表之功:“公等……使清帝退位,南北统一,不流血而贯彻共和之目的,厥功甚懋。”
但从1912年3月下旬辞去司法总长开始,伍廷芳即与革命党人渐行渐远,长达8年之久。直至第一次护法运动结束,双方才重归于好。这当中,发生了什么?
外交总长风波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次日,他莅临各省代表会,依照组织大纲提出各部总长名单。孙中山最初所提名单中,九个部的总长分别为:“黄兴陆军、黄钟瑛海军、王宠惠外交、宋教仁内务,陈锦涛财政、伍廷芳司法、汤寿潜交通、张季直实业、章炳麟教育。”
但名单一提出,就遭到部分代表的反对——不同意宋教仁出任内务总长和章炳麟出任教育总长,同时认为司法总长伍廷芳和外交总长王宠惠应该对调。
见此情形,黄兴向孙中山提议由程德全出任内务总长、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并将伍廷芳和王宠惠的职务作调换。对于黄兴建议的其他内容,孙中山均无意见,但坚持以王宠惠为外交总长,并强调“我意甚决”。无奈之下,黄兴只好再次向代表会转达了孙中山的意见并做工作,使得内阁名单得以顺利通过。
富有外交经验的伍廷芳,出任司法总长而非外交总长所引发的争议,并未因此终止。
孙中山于1911年12月29日当选临时大总统后,着手酝酿各部总长人选。其间,即传出以王宠惠出任外交总长的消息。12月31日,上海广肇公所潮州会馆致电孙中山和临时参议院,表示反对。广肇公所反对的理由是,伍廷芳的外交才能已为各省所公认,武昌起义后作为总代表与北方和谈,如今新政府刚刚成立,立即更换外交代表,难免引发中外猜疑。
此前,广肇公所曾答应借款给临时政府以济急需。出于对伍廷芳改任司法总长的不满意,他们表示要于推举代表前往南京面见孙中山,并威胁说“欲将认定之借款四十万两暂不交付”。
1912年1月5日,孙中山举行各部总长委任典礼,正式公布任用名单。至此,有关各部总长任命的组织程序可以说已经结束,但争议远未平息。第二天,上海《大陆报》记者在采访孙中山时就直言,外间“以伍廷芳派任法部总长一事,颇滋群疑”。
王宠惠生于1881年,祖籍广东东莞。1895年,14岁的他考入北洋大学堂法科学习,1900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获颁我国第一张大学毕业文凭。随后,他先东渡日本研读法政,又在美国取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赴欧洲研究民法、国际法。他精通国语、日语、英语、法语、德语五国语言,并有英国律师资格。
尽管年少成名,但此番出任外交总长之前,王宠惠唯一的外交经历是1904年在美求学期间协助孙中山草拟《中国问题之真解决》的对外宣言。1911年秋,30岁的王宠惠学成回国。不久,辛亥革命爆发,他被沪军都督陈其美聘为顾问。南北议和开始后,他作为议和参赞之一,协助伍廷芳开展南北和谈。
而伍廷芳时年70岁,当年在李鸿章幕府时曾参与《马关条约》谈判;后两度出任驻美公使、居美8年,先后成功索回美军在八国联军侵华期间抢夺的天津库银、与秘鲁交涉保护在秘华工利益;还多次参与修改商约谈判等,外交经历可谓丰富。
就是王宠惠本人,也自认为难以胜任外交总长一职,并向孙中山递交辞呈:“惠学识疏陋,且未尝周旋于外交界……恐力不称职,贻误邦交。”他建议由伍廷芳、温宗尧主持外交,“此时外交总长舍两公外,实难其人”。
但孙中山不同意王宠惠辞职,安慰王氏说,革命党人就是要破除所谓的官僚资格,外交问题,由他亲自决定,希望王氏不要担心。最终,王宠惠于1月11日走马上任。
孙中山为何坚持由王宠惠出任外交总长?原因大致可归为三个:首先,在长期领导革命以及为避清廷缉拿而远走各国的过程中,孙中山与日、美、英、法、俄等国的政商学各界均有接触,自信可以有效地领导外交工作。而他要亲自指挥外交工作,面对大自己24岁的伍廷芳,难免有些不好意思。孙自己就说伍廷芳为长者,直接命令有诸多不便;而对小自己15岁的王宠惠,他就可以随时指示。
其次,不可否认,孙中山重用王宠惠,夹杂着个人好恶的因素。王宠惠1955年曾回忆,父亲王煜初早年就与孙中山交好;他本人青年时期即追随孙中山,“留学时即参加同盟会……为国父所倚任”。
再者,在孙中山看来,让伍廷芳出任司法总长,也是一种重用。他曾对《大陆报》记者说:“中华民国建设伊始,宜首重法律。”因此,派伍廷芳出任司法总长,是孙中山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而非一时心血来潮。
尽管属广东同乡,但孙中山是1911年12月25日归国后才同伍廷芳认识。对这样一位前清高官,孙中山尚不能十分信任,也是人之常情。据曾任南方议和代表团秘书的张竞生回忆,孙中山曾在南京总统府一间密室对其指示说:“这次南方议和代表虽是伍廷芳,但实权我已暗中令汪精卫负责。伍是我方外交部长,并且为各方所推荐,表面上是很合适的,但其人是大官僚,贪图物质享受,过去做驻美公使,声名很不好。他不是革命党人……我总怀疑他是否能称职?”
张竞生的回忆尚属孤证。但如果追溯更长一点的时间,伍廷芳出任驻美公使时,职责所系,曾严密监控并多次向国内密报孙中山的行踪,他自己也说出任美国公使时曾竭力运动美国外交部阻止孙中山入境。由此也可推断,两人的关系想要在短短的十天之内变为亲密无间,确有难度。
南北和谈期间,在究竟先坚持清帝退位还是先坚持组织南北统一政府、在清室优待条件的具体条文上,孙、伍二人之间确实存在诸多分歧,以致伍廷芳多次提出要辞去和谈总代表之职。
具体到此次职务安排,史料表明,伍廷芳本人持默认态度。在此期间,有记者问伍廷芳是喜欢出任外交总长还是司法总长时,伍廷芳就回答说无所谓喜欢、不喜欢,并表示自己忙得很,实在没有时间考虑这些问题。
不仅如此,得知上海粤籍绅商要集会抗议、拒缴助款时,伍廷芳和温宗尧还联名致函劝说,希望粤籍绅商不要“蹈旧日官场之积习”,取消集会、如数呈缴认定款项,支持南京临时政府,以免被清廷和外国人所轻。南京临时政府的就职仪式,非同盟会总长多未出席,伍廷芳特地赶到南京参加,然后再返回上海主持和议,用实际行动表达对孙中山的支持。
伍廷芳的言行举止,充分显示出他以大局为重的胸怀,但这不意味着他对孙中山的人事安排没有看法。1915 年3月,在所著的《中华民国图治刍议》中,谈及南京临时政府的失误时,他就暗讽孙中山过于重用那些只懂书本知识、没有实际经验的留学生。他指出孙中山“不加甄别”就委任为各部总长、次长等——指向王宠惠的意图非常明显。毕竟,在南京临时政府的九个总长中,只有王宠惠是刚刚留学归来的洋学生。
伍廷芳像
姚荣泽、宋汉章两案与陈其美的争辩
清帝退位、南北和谈落幕,伍廷芳回任司法总长之职,随即接连遇上姚荣泽、宋汉章两案。
姚荣泽原为清末江苏山阳县(今淮安市淮安区)县令,辛亥革命期间残忍杀害革命党人周实丹、阮式等,后逃匿南通。经周、阮两家家属向沪军都督陈其美申冤,1912年2月,孙中山电令由陈其美“讯明律办”。鉴于姚荣泽案为民国成立后的首个要案,伍廷芳致电孙中山,反对陈其美欲以军法处置姚荣泽的做法,主张由司法机关审理,以彰显三权分立的民国司法独立、公正的形象。
按伍廷芳的设计,应按照外国通例,组成裁判所,由司法部指定裁判官、设陪审员,共同审理姚荣泽案。但陈其美在庭长人选、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是否允许姚荣泽聘请外国律师等问题上,与伍廷芳反复论争。
从3月2日至3月22日,伍廷芳不厌其烦,先后五度致书陈其美进行沟通,并采纳了陈的部分意见,但始终无法完全说服对方。二人因此陷于口舌之争:陈其美指责伍廷芳掌管司法近百日,既未修订过一部法律,也没有制定相关审判程序等;伍廷芳则回敬说自己一直忙于南北和谈,并对陈其美干预司法的做法提出质疑。
最终,经袁世凯特赦,姚荣泽免于死刑。更为关键的是,案件审理过程中,伍廷芳已于3月31日辞职,为姚荣泽请求减刑的申请并非由其上递,但袁世凯特赦令中却写着“兹据前司法总长伍廷芳及陪审员胡诒榖等四员先后电陈”。
如此一来,义愤未平的革命党人开始抨击伍廷芳。同盟会员主办的《太平洋报》,先后发表《伍廷芳破坏法律》《伍廷芳说鬼话》等文章,批评伍廷芳“司法总长一手掩之”为姚荣泽求情。
姚荣泽案尚未了结,又爆发了宋汉章案。宋汉章清末时即任职银行界,上海光复之初转向革命。1912年初,陈其美因军饷不足,向宋索取50万两白银。宋以手续不合,拒绝付款。3月24日,陈其美乘宋汉章在小万柳堂赴宴之机,钻了小万柳堂为租界与民国地界接合部的空子,派人从中国军警力所能及的后门进去,将宋汉章逮捕后直接押往军营看管。
宋汉章被捕的第二天,陈其美发布通告,声称逮捕宋汉章是因为有人告发他在民军光复上海之际,捏造假账,私吞巨款。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陈其美之所以要制造宋案,是因为他控制的中华商业储蓄银行正与宋汉章所在的中国银行争夺中央银行地位,故制造宋汉章案以破坏中国银行的名声。
对身为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来说,他更关心的不是中央银行花落谁家,而是司法的独立与公正。3月25日、27日、29日,伍廷芳多次致函陈其美,直言陈在此案中所犯的三点错误:违法受理,妄加诱捕,又不于二十四小时内送交法庭正式审判,批评陈其美派兵率行逮捕,“为满清行政官吏所不敢为之事”、“实属蹂躏人民之自由权”。陈其美也不甘示弱,接连复函回击,两人的辩论一直持续到4月25日。
争论激烈之际,伍廷芳见无法说服陈其美,甚至提出以一千元为抵押,请中间人评判。类似儿戏之举,显示出伍廷芳对陈其美的无可奈何。陈其美则不无讥讽地回复说,自己从未在清朝为官,阮囊羞涩,不能和伍廷芳打赌——暗讽伍氏曾在前清入仕。
在社会各界的一致声援下,4月15日,被关押了20多天的宋汉章取保获释,所谓的宋汉章舞弊案也不了了之。4月18日,宋汉章复任上海中国银行经理之职。此后,他长期主持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及总行的工作,1948年担任中国银行董事长。
尽管有观点认为,陈其美处理姚荣泽、宋汉章两案并无私心,或是为同志报仇,或是打击贪腐、纾解民国政府的财政困难,但在伍廷芳看来,陈其美处理两案的方式,显然违背了独立司法、文明审判的宗旨。长期留洋生活的熏陶,加上青年时期研习法律甚深,使得伍廷芳视法律尊严为天条,视司法独立为生命。正是出于对满清专制的不满,伍廷芳才在古稀之年“反转”,投身革命。如今,民国虽已成立,但标榜三权分立的革命党人却频频以长官命令凌驾法律之上。这,无疑令伍廷芳深感失望。
伍、陈二人的争论,自2月16日起至4月25日。令人不解的是,在长达两个月几近谩骂的辩论中,孙中山竟未置一词,更未出手调和;对革命党人掌握的《太平洋报》攻击伍廷芳之举,也从未阻止。这些,无疑深深伤害了伍廷芳。
于是,辞去司法总长之职后,伍廷芳与革命党人便逐渐疏远了。一个例子,1911年冬到1913年春,据统计有12个政党把伍廷芳列为发起人、赞助者、内部领袖、名誉会长,但1912年8月宋教仁联合四个小党与同盟会重组国民党时,伍廷芳并未加入。1913年国民党人发动“二次革命”时,伍廷芳还认为他们不理解袁世凯等柄政者的苦衷,因此对孙中山等还颇有微词。
与孙中山重交于好
从1912年4月辞去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职务,到1916年11月接受黎元洪之聘出任中华民国外交总长,伍廷芳在上海观渡庐过了四年多的寓公生活。重新出任外交总长的伍廷芳,还没来得及施展,就陷入黎元洪、段祺瑞“府院之争”的旋涡。尽管伍廷芳在代理国务总理时拒绝黎元洪解散国会的命令,尽一己之力维持民国法统,但无法阻挡张勋“辫子军”进京,只好携外交总长印信从京师逃往上海。
张勋复辟后,溥仪任命的外务部尚书梁敦彦通电各国要求承认。鉴于此,伍廷芳于7月7日在上海发表声明,表示自己“虽曾呈请辞职,然未奉大总统批准,于名义上、实际上仍为民国外交总长”。他同时通电直斥溥仪复辟小朝廷为“伪政府”、外交部为伪外交部、梁敦彦为“伪外务部尚书”,提醒各省督军省长和各国驻华公使,所有外交一切事件仍应直接与他联系办理。
张勋复辟闹剧最终以失败告终,但7月9日被冯国璋免职的伍廷芳并未能因此卸肩归隐。由于段祺瑞拒绝恢复旧国会,1917年7、8月间,孙中山发起第一次护法运动,在广州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出任大元帅,任命伍廷芳为外交总长并兼任财政总长。
并无一兵一卒的孙中山,显然无法领导地方军阀陆荣廷和唐继尧。在陆荣廷等的坚持下,1918年5月4日,军政府改大元帅制为总裁合议制,选举孙中山、伍廷芳、唐绍仪、唐继尧、陆荣廷、林葆怿、岑春煊为总裁,组成政务会议,为军政府最高权力机关。改组案通过后,十分不满的孙中山向国会非常会议辞去大元帅之职,离开广州前往上海。第一次护法运动以失败告终。
为了继续维持民国法统,6月间,伍廷芳等致电孙中山,对其愤然离粤提出批评,希望孙中山尽快南下广州就职。孙审时度势后,接受了伍廷芳等规劝,就任政务总裁。广州军政府维持了表面的统一。
尽管如此,军政府内部依然矛盾重重:广东地方政府擅自挪用国会经费作军用,致使国会无形解散,护法精神颜面扫地;主席总裁岑春煊擅权专断,致使身为财政总长的伍廷芳无从过问公款支出的详细用途,自嘲为“伴食总裁”。不愿供人傀儡的伍廷芳,于1920年3月29日也像孙中山一样离粤赴沪,与岑春煊彻底决裂。
离粤之时,伍廷芳又展示了他独特的一面,带走财政、外交两部总长印信,以及代理财长时交涉所得关余的节存180余万元。如此,既使广州军政府的政务会议不足法定人数,又让军政府库空如洗。抵沪不久,他便于6月份与孙中山、唐绍仪、唐继尧另组军政府,继续护法运动。陈炯明率部驱赶桂系出广东后,孙中山于11月下旬返粤重组政府机构。伍廷芳不顾78岁高龄,亲自随行,再度出任外交部长兼财政部长。
这是伍廷芳与孙中山重交于好的重要节点。孙中山1917年组织广州军政府时,伍廷芳“和中山的交情并未深厚,平素见孙公的手下作事也不大对”,对孙中山不免心存成见。如今,经过与袁世凯、岑春煊等的对比,伍廷芳终于认识到孙中山尽管有做事操切等缺点,但心胸坦荡,是一位真正的民主斗士、令人尊敬的爱国者。
因此,孙中山此番返粤后,伍廷芳多次表示:“今知孙公实一爱国男儿,我决意竭我能力和他合力作事。”
1921年4月7日,广州国会议员开非常会议,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孙中山一改往日成见,对伍廷芳颇为倚重。同年10月,他赴广西桂林筹划北伐时,便由伍廷芳代行非常大总统权力;1922年3月,他免去陈炯明广东省长职务时,也是由伍廷芳继任省长。可以说,在孙中山离粤期间,伍廷芳成了广东民国政府的代言人。
1908年5月6日,清政府洋务委员伍廷芳在纽约中国城勤募。
而此期间的伍廷芳,对孙中山始终十分推重。有记载说:孙中山在桂林期间,伍廷芳因有事要征求孙中山意见,便嘱秘书起草函稿。秘书认为伍廷芳和孙中山都是民国元老,而且伍年龄比孙大,信函抬头便写成“中山仁兄大鉴”。伍廷芳见了“忙说不对,亲笔改为‘孙大总统钧鉴’”。
6月16日,陈炯明叛变。孙中山为叛军围困,脱险退踞珠海海军司令部,暂居永丰舰。第二天,伍廷芳不顾危险,同卫戍司令魏邦平登舰慰问孙中山,商议招讨事宜。回来之后,伍廷芳为陈炯明叛变之事忧愤交集,18日突发肺炎,23日病逝于广东。
听闻伍廷芳逝世噩耗,孙中山悲痛地对将士们说:“今日伍总长之殁,无异代我先死,亦即代诸君而死。”号召将士奋勇杀敌,让伍廷芳“瞑目于九泉之下”。12月17日,他亲临在上海举行的伍廷芳追悼会并主祭,敬献祭文,另致挽幛“天下慭遗”,题挽额“人亡国瘁”。
作为前清高官的伍廷芳,与作为清廷通缉犯的孙中山,在前清时期曾视彼此为敌人。1922年5月,伍廷芳曾对《字林报》记者坦承,自己对孙中山,有一段时期并不十分信任;辛亥革命南北议和期间,孙、伍二人在很多问题上意见并不一致;民国初年国民党发动“二次革命”,伍廷芳还颇有微词。
但是,尽管伍廷芳没有加入同盟会,没有涉足国民党,更没有参加中华革命党,但他始终坚持民主共和倾向,确认民主革命建立的共和政体不可毁,多次批驳共和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的观点,声言“余之唯一目的为拥护民国”。
对共和政体的共同追求,使得孙中山、伍廷芳在政治大方向上保持了一致,并最终走到了一起。1922年5月,他告诉《字林报》记者:自1919年以后,自己对孙中山完全信任,“绝对信仰其人格之完全,爱国之诚挚”。
而孙中山对伍廷芳也是如此。1923年6月22日,在伍廷芳逝世一周年之际,孙中山特颁《褒扬伍廷芳令》,盛赞伍廷芳“非惟民国之元勋,实乃人伦之楷模”,并派胡汉民代表自己前往致祭,表达自己的哀思。
人之相交、相知,有“白首如新、倾盖如故”式的一见倾心,有“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式的逐渐了解。伍廷芳和孙中山,两位有着长期国外生活经历的广东同乡,两位民主共和制度的推崇者,最终殊途同归,成就了一段千载之下依然动人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