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调整住房限购范围,除特定区域外暂停住房限购政策
2022/07/04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7月4日凌晨,东莞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出台楼市新政,将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东建〔202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引导住房需求合理分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限购区域”)。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除上述调整外,居民家庭购买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购房资格核验按原政策标准执行。
除限购区域外,我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非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将视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房地产市场在合理区间内运行。
二、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商业银行要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鼓励商业银行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东莞监管分局
2022年7月4日
相关:
东莞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政策解读)
7月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标志着东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进入区域限购的新阶段。
近年,东莞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因城施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特别是2020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连续出台“莞九条”“莞六条”“莞八条”等“组合拳”措施,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有效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缓解了商品住房供需矛盾,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调控目标。近期,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东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房地产新的发展模式,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前期已出台部分优化措施的基础上,借鉴省内外部分限购城市经验做法,加强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实施区域差异化限购新举措。
根据通知规定,从2022年7月4日起,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限购区域”),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买第1套、第2套商品住房,需按原政策标准提供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即“莞七条”)中的二(三)孩家庭可新增购买1套住房、“双(多)证房”认定为1套住房等政策仍适用于限购区域。除上述限购区域外,东莞市其他区域暂停实行住房限购政策,居民家庭在非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核验。
通知进一步明确,东莞市住房限购政策将视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动态调整,确保房地产市场在合理区间内运行。同时,东莞市将继续实行住房限售政策,在通知施行之后网签的商品住房,无论位于限购区域还是非限购区域,均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交易转让。
此次限购政策的优化调整,将有利于向中心城区和核心区域以外疏导住房需求,也有利于更好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的支持力度。通知要求,商业银行要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同时,鼓励商业银行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接下来,东莞市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研判,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分类指导,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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