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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该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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