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5月20日起二手房全面取消限购
2022/05/20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据“南京房协”消息,据南京房地产业协会了解,近期,南京市相关部门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购房支持、二手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措施。自2022年5月20日起,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二手住房时,无需提供购房证明,满足新市民等刚需群体合理购房需求。
据南京房地产业协会了解,近期,我市相关部门因城施策,进一步优化完善人才购房支持、二手住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01优化人才购房配套支持政策
首先,针对院士等A类人才在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服务时,提供“购房直通车”精准服务;针对不申领人才安居购房补贴的A、B、C类人才在申请享受人才购房服务时不受退休年龄限制。
其次,在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A、B、C、D类及博士人才可增购1套住房。
同时,将原有享受人才购房服务的企业范围扩大到“上市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重点软件企业、市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将“在宁高校、市属及以上科研院所”的人才购房服务范围由博士扩大到硕士。
此外,出台相应政策,鼓励人才购置住房,促进改善职住平衡。
02促进刚需群体合理购房
自2022年5月20日起,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二手住房时,无需提供购房证明,满足新市民等刚需群体合理购房需求。
03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
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切实减轻刚性改善群体购房负担。自2022年5月20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此前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我市从实际出发,通过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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