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股份: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
2022/05/17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5月17日晚间,中房股份(*ST中房,600890.sh)公告称,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3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告披露称,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69.2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0.83万元,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45.70万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9.6.4条和第9.6.10条等规定,自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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