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调整限售政策,“自合同备案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022/05/07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5月6日,金华业内传相关部门优化调整了限售政策,从此前的“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调整为“自合同备案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据多家媒体向金华住建局及当地房企人士均表示“属实”。
2021年8月2日,金华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住宅限售,凡在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义新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认定时间以《不动产权证》发证时间为准。若加上房屋交付时间,买房人所购房产或需在5、6年之后才能再次入市交易。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表示,从此次金华做法来看,近期包括徐州、金华和惠州都出现了政策放松的内容,具有非常强的信号意义。
严跃进称,此次金华虽然没有直接发文,但是在交易合同上其实做了修正和调整,也是一种比较含蓄的政策放松内容,至少说明对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交易给予了关注。此类政策微调具有积极意义,客观上也降低了交易成本,对于市场的交易行情提振具有积极的意义。
“从金华的政策也可以看出,当前包括江苏、浙江和广东等重点省份的地级市,都开始呈现了政策放松、政策开花的现象。类似政策松动,在引起市场预期变化、促进市场稳定发展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严跃进表示。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