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将六宗地块转让予滨江集团,总对价不超过57亿元
2022/05/06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5月6日晚间,阳光城公告称,阳光城集团、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协议,阳光城拟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交易的总对价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
目标公司子公司金华虹光置业已取得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早在2021年7月21日,阳光城披露《关于收购永康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阳光城的全资子公司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拟以 61.45亿元,收购永康市智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对应的应收债权。
彼时,阳光城表示,该系列土地质地优良,估值合理,无重大法律瑕疵;交易完成后,可为其浙江大区房地产项目储备资源,并快速实现销售。
根据当时公告,交易共涉及7宗地,这7宗土地中,包括1宗已开发地块的约300套商品房住宅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正式协议签署后,阳光城将承接该地块的代建义务。
剩余的6宗地块也是商住土地,总面积35.23万平方米、计容建面85.64万平方米,三宗处于尚未开发状态。另外三宗土地处于不同的开发程度,其中2宗地块为前述已开发项目的二期和三期工程。
据阳光城近期披露公告显示,根据公司审计报告,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301.91亿元,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
其中列入不良类贷款余额0.37亿元(另有9家主体、未支付金额23.55亿元因疫情原因无法查询最新征信报告,征信情况未知);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1.09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81.67亿元。
2021年,阳光城实现营业收入425亿元,同比减少48.25%,其中房地产业务收入376亿元,占比达88.58%,归属股东净亏损为69.51亿元。销售方面,阳光城全口径销售金额1838亿元,权益销售金额11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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