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限购令废止
2022/04/02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4月2日消息,河北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于3月26日印发关于废止《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通知。
有媒体向秦皇岛住建局内部工作人员求证,并确认了上述文件的真实性。秦皇岛住建局内部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通知是真的,之前的文件已经废止。
《通知》显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已公布废止,我市依据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个文件已无政策支撑,且两个文件规定的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
《通知》显示,经研究决定,对《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文件予以废止。
其中,非秦皇岛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该市限购区域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不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能够提供在该市满六个月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在购房时视为秦皇岛市户籍居民。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向限购对象出售住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限购和限贷等内容上。根据2017年秦皇岛政策,外来人口购房需要1年社保,同时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据此可以认为,此次秦皇岛废除了限购政策,也对贷款首付政策进行了放松。此类政策将进一步刺激秦皇岛市场的活跃,是非常典型的稳楼市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就有中介传出秦皇岛限购或解除的消息,并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问,不过中共秦皇岛市委办公室于3月23日回应称,“《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自2017年5月16日起执行,目前,市政府未发布解除房屋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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