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中交地产发关注函:需说明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股权转让等事项
2022/04/01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4月1日,深交所向中交地产发出关注函,并要求于2022年4月8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关注函指出,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其他事项类第1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深交所规定,向中交地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你公司未公开的年报信息是否向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并要求,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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