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中国旗下15处北京物业因加收电费被处罚7901万元
2022/03/24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3月21日,SOHO中国物业关联公司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家在京分公司因存在向终端用户加价收取电费、以电力改造服务费的名义向终端用户收取增容费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罚款合计约7901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朝阳门第二分公司、东大桥分公司、海淀黄庄分公司、前门分公司、海淀分公司、丽泽分公司、新源里分公司、三里屯分公司、望京分公司、朝阳门分公司、光华路分公司、呼家楼分公司、大北窑分公司、白家庄分公司、朝阳分公司15家分公司,存在电力价格违法行为。
天眼查App显示,北京搜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晋,公司曾用名为北京锦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等。
上述分公司分别向终端用户多收取的电费约为20万元至1185万元不等,向终端用户收取的电力服务改造费约为9万元至547万元不等,其中加收电费金额最高的是运营三里屯SOHO的三里屯分公司,收取电力服务改造费金额最高的是运营银河SOHO的朝阳门第二分公司。
因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之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责令相关公司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并罚款约29万元至2158万元不等。
SOHO中国官网介绍称,SOHO中国成立于1995年,由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和首席执行官张欣联手创建。公司在北京和上海城市中心开发和持有高档商业地产。目前,SOHO中国已成为北京、上海最大的办公楼开发商,开发总量达500万平方米。2007年10月8日,SOHO中国在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股票代码:410)。
值得注意的是,SOHO中国物业上一次因电力价格违法问题收到“天价罚单”距今还不足4个月。2021年12月,SOHO中国物业曾因加价收取电费遭罚约8664万元,。两次被罚累计金额已达1.65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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