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季前夕5家上市房企审计师辞职,标普称或为危机前兆?
2022/03/01 | 作者 莫欣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年报披露前夕,又一家房企公告更换核数师(即审计师)。
2月25日晚间,厦门千亿房企禹洲集团公告称,安永宣布辞任公司审计师相关职务,并委任尤尼泰 • 柏淳(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新审计师,以填补辞职后临时空缺。
根据禹洲集团披露,安永在2022年2月8日通知集团管理层,其2021年审计的进展明显落后于最初商定的时间表。
其中有若干主要尚欠资料,包括及不限于会计记录、评估报告及关于集团现金流的资料,正等候公司管理层提供相关的文件及资料。
按照目前的审计工作进度,安永认为难以准确估计额外的成本和资源,以及集团2021年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需要完成各种必要的审计程序的指示性完成日期。
由此,安永决定辞去公司审计师一职。
公开资料显示,禹洲集团自2009年11月上市至今,一直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核数师,并无核数师变动披露。
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对房地产债务的管控处于高压态势,房地产企业充分利用会计处理规则进行报表调节或成普遍现象,但对审计等中介机构的监管也在日益加强。
标普全球评级认为,年报发布前夕更换审计师,容易让人对一家公司的治理质量生疑。“我们预计,随着审计师对使用表外债务等不透明披露的做法提出异议,可能还会有更多开发商面临审计师辞任的问题。”
裂痕的开端
就在披露更换核数师的同日,禹洲集团公告,已将2064万美元汇入指定还款账户,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的两笔优先票据的利息。
此前一日,禹洲集团刚刚宣布完成了本金总额5.56亿美元的旧票据要约交换。
自去年年末以来,禹洲集团已处置多处资产,以换取适当的流动性,来解决债务危机。
2月22日,禹洲集团以3.05亿港元价格出售香港一宗物业,此前的1月,禹洲集团还将旗下禹洲物业以10.6亿元价格出售予华润万象生活。
有接近禹洲集团人士表示,相关措施缓解了公司流动资金压力。
这些压力或许早有端倪,那大概是安永与禹洲的裂痕的开端。
2021年3月,禹洲集团发布2020年全年业绩报告。其2020年全年收入为104亿元,但中期业绩收入却是大约140亿元,仅半年时间收入缩水36亿元,一度引发业内关注。
年报披露次日,禹洲集团股价大跌7.94%,随后一度下探至2.25港元/股,创下2016年以来的新低。
不过禹洲集团并未在全年业绩公告中详细解释收入缩水的原因。
在2020年全年业绩会上,禹洲集团表示,原本拟将合作项目入账列作收入,但因实际未达交楼标准而遭审计师驳回,后续需重新审核;但公司交楼一向集中在年底前最后两个月,重新审核牵一发而动全身,导致禹洲下半年多个项目无法在截止时间之前入账。
禹洲集团林龙安表示,安永对禹洲很了解,“我们也非常尊重他们的专业判断,也请求他们给我们更多的指导、督促,这个是能够让我们这个团队彻底改革跟改变的步骤。”
同时,林龙安表示,与审计师不存在矛盾问题,审计规则会越来越严格,禹洲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充分地肯定、充分地尊重,不是说跟审计师有什么矛盾。
随后在2021年中期业绩报告发布前夕,禹洲集团重新修订了2020年中期业绩报告,并详细解释了业绩变动原因,主要因为部分物业交付有所延期,导致收入递延确认。
危机的信号?
据《凤凰WEEKLY地产》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1月份以来,已有超过20家上市公司披露核数师变动等相关公告。包括荣万家、合生创展、北大资源、中国奥园、宋都服务等5家内房股房企均作出更换核数师等相关公告。
而去年12月,受债务危机困扰的新力控股也披露了核数师变更等公告。
标普分析认为,以上审计师辞任事件的发生,适逢房地产开发行业处于敏感时刻。“我们曾提及一些受评开发商存在隐性债务,导致出现未预见的流动性紧张。”
1月26日,中国奥园公告称,德勤未能就2021财年财务报表的审核费用达成共识,其已辞任公司核数师。由于德勤现时的工作流程以及须就集团面临的流动性问题,而需要进行更多的审核程序。
奥园同时宣布委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继任核数师。
1月27日,合生创展公告,在合作了长达18个财年之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公司核数师。合生创展方面公告称主要原因为:“未能就2021财年升级费用达成共识。”
合生创展同时还表示,“双方在2021财年的审计项目上存在分歧,包括其股权投资、物业项目的会计处理和投资物业的估值等方面,截至目前普华永道尚未收到要求合生创展补充的详细资料,导致无法执行相应审计程序。”
公告次日,合生创展股价一度下跌超30%,当日收跌17.14%,市值蒸发超60亿元。随后,合生创展公告,拟委任安永为新任核数师。
A股方面,世茂股份也在1月底披露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公告。与已服务世茂股份长达27年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合作,变更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世茂集团表示,此举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
有业内人士指出,港股上市房企如果未能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年业绩的初步公告发布,则将面临股票停牌等情况。
以港股上市房企鑫苑服务为例,由于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度业绩报告,鑫苑服务已停牌至今。
“年报迟迟不发布有损企业在信用市场的地位,以及市场对其治理状况的看法。”该业内人士表示,“同时,如果股票停牌,则有可能触发可转换债券加速偿还,从而加剧企业的流动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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