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制共有产权房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参与房地产开发
2022/01/11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住建委等四部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应单独核算管理,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参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通知》中的“代持机构”指的是,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一家代表政府集中持有本区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的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企业,该企业未经批准不得参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市级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为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保障房中心”)。市住建委将统一向社会发布代持机构名录公告,载明代持机构全称、共有产权住房业务对外公开电话等信息,便于公众知悉。
此外,《通知》对代持机构应负责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出了说明。代持机构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共有份额比例、回购房屋价格及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价格;参与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全装修方案评审、预验房等环节,对房屋使用功能、品质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共有产权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按照相关规定及购房合同约定,与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向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按照相关规定及购房合同约定,对购房人出租共有产权住房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