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控股股东所持1.01亿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44%
2021/12/28 | 作者 王志 | 编辑 曹蓓 | 收藏本文
12月28日,阳光城公告称,收到控股东阳光集团、东方信隆的公告,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分别占其持股比例的12.21%,2.63%,冻结申请人为华夏银行,原因为财产保全。
截至公告日,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康田实业合计持有16.96亿股阳光城股份,持股比例40.97%,其中1.01亿股被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15.43%,占公司总股本的2.44%。
阳光城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阳光集团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相关问题尚在进一步处理中,有可能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