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取消人才住房政策 8月2日起执行
2021/08/02 | 作者 文丨王志 编丨曹蓓 | 收藏本文
摘要:《通知》称,8月2日24:00前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相关政策执行;8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和合同,并且能提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相关政策执行。
8月2日,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8月2日24:00前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相关政策执行;8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和合同,并且能提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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