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亿房企阳光城拟发行15亿公司债,期限4年,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
2021/07/07 | 作者 文/实习生 陈万山 编/曹蓓 | 收藏本文
7月7日,深交所披露,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第二期公司债券。
2020年阳光城发行名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该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债券为上述债券的第四期,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债券期限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公告称,本期债券拟用于偿还到期和回售公司债券的本金。
2021年2月2日,阳光城曾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2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该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期限为5年期,票面年利率为6.90%。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报告,阳光城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均为最高等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阳光城净资产为592.6亿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3.18%,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0.64%。
最近三年,阳光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8.3亿元、154.0亿元、213.5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8.7亿元、-64.2亿元、-17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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