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最严监管落地,专家详解新规内容
2022/05/15 | 特约撰稿 曹年润 | 编辑 卢伊 | 收藏本文
新潮、便携、酷炫、健康,以及果味、咖啡味、酒味等清新华丽的风味,组成了电子烟完美的用户体验,使其迅速地在年轻群体中掀起一股潮流。
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发布的《2021电子烟产业蓝皮书》显示,目前国内电子烟制造及品牌企业超过1500家,零售网点达19万家。
但时尚、安全和健康的外衣之下,电子烟其实潜藏着很大的健康危险。
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绝大部分电子烟都含有致瘾的尼古丁,使用电子烟所生成的气溶胶中通常还含有醛类、重金属等有毒物质,经证实,使用电子烟会增加心血管疾病和肺部疾病的风险,且与心肌梗塞、哮喘及慢阻肺的发生都有关联。对此,世卫组织多次呼吁各国应对电子烟严加监管。
但现实中,电子烟市场迅速发展背后,监管却长期未能跟上。直至2022年5月1日,新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涉及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零售需申请专卖许可等规定。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电子烟行业迎来史上最严监管。
“对于电子烟行业来说,有监管总比没有好。但目前还只是看到一个大的制度框架,具体执行如何,还需要继续关注。”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说。
早在2021年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时,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曾提交反馈意见,明确反对烟草专卖局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
电子烟到底应该怎么管,以下是张建枢的讲述。
禁售调味电子烟,有利未成年人保护
所谓“电子烟”,其实有三种类型,第一种叫做加热不燃烧型电子烟,实际上是通过电子设备加热烟草提取物,吸入的还是烟草,本质上仍然是卷烟。这类加热不燃烧型电子烟在我国是不允许生产的。
目前,我国被允许进入市场的电子烟分为两类:非尼古丁传输系统和尼古丁传输系统。这两种电子传输系统的原理都是雾化,即通过加热将烟液雾化成气溶胶,供人体吸入。
现在市场上主要销售的是尼古丁传输系统,非尼古丁传输系统占的比例很小,且不加尼古丁,不能成瘾。但二者都有很多的添加剂,其气溶胶中已经检测出一些甲醛、乙醛和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人体吸入后有很大健康风险,而且存在二手烟危害,对周围环境和其他人的健康也会造成威胁。此外,其还含有香精、调味剂等。
电子烟加入很多调味剂以后,可以勾兑出上万种口味,有草莓味、柠檬味、咖啡味,几乎什么味道都能调出来,也就是所谓的“调味电子烟”。但这次新规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此举实际上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调味电子烟主要对那些烟瘾不大的烟民,或者尚未进入烟民行列、仅仅觉得好奇的人有诱惑力。尤其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因为他们在加入吸烟行列的时候,看重的是外观的酷炫和诱人的口味。
真正对尼古丁产生依赖的人,对口味其实不太在意。我们问过一些成瘾的烟民,他们是依靠摄入尼古丁来满足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口味对他们的选择偏好影响不大。
去年修订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和电子烟,但实际执行仍有很多漏洞。有研究证明,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健康的影响比成年人还要大。因为他们的身体、免疫系统的发育都不够成熟,吸入有害物质对他们造成的伤害是巨大的。
此次新规出台后,《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也正式发布,并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被允许的电子烟添加剂从122种减少到了101种。但我发现,被纳入电子烟国标“白名单”的101种添加剂里仍然还有很多种是能够影响口味的,比如甜味剂。也就是说,加入这些被允许的调味剂以后,最后调出来的虽然是烟草口味,但究竟什么是烟草口味,这恐怕很难界定了。
实际上,我认为所有的调味剂都不应该被允许添加进去,否则就有可能成为一些商家的可乘之机。
目前,禁止调味电子烟形成了一种国际潮流,很多国家都只允许售卖烟草口味的电子烟,或者最多是薄荷口味,这个大潮流也推动了我国电子烟新规的出台,但实际操作是否仍有伏笔,可能还需继续关注和观察。
另外,此次新规也禁止销售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从控烟的角度看,这也是很有利的。电子烟有一个开放的、可以自己添加其他成分的位置,有人会利用它将电子烟作为吸食毒品的工具,对于青少年来说,这种危害更加严重,而且难以把控。
统一监管,有比没有强
此次新规规定建立统一的电子烟管理平台,对于电子烟行业来说,意味着明确了一个监管的部门,有了一个统一的准入制度,结束了原来无序发展的市场状态。
在此之前,电子烟一直没有一个主管部门,它既不是卷烟产品,也不是电子产品,更不是保健品、药品,没有监管。
在这样的情况下,电子烟行业可以说是一直处在“失控”的状态:哪里都可以买到电子烟,网络上可以买,商场可以买,甚至还有“伪装”成文具的样子打入学校附近文具店的。生产的厂家、品牌和种类也特别多,而且有很多的“三无”产品,整个行业的生产没有国家标准,比如电子烟中尼古丁含量的标准到底是多少,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尼古丁是剧毒化合物。虽然人体能够接受轻量的尼古丁,但是根据药典,一次摄入超过20毫克就有生命危险。有的电子烟标明尼古丁含量低于20毫克,但却没有写清楚是指1毫升里的含量低于20毫克,还是整个烟弹中的含量低于20毫克,这样就很容易导致吸食过量。再加上它还可以自行添加其他的雾化物,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更多。从这个层面讲,“电子烟更加健康”的说法其实是不对的,电子烟的风险比卷烟还大。
新规的制定和国标的出台,能够使整个行业更加规范。新规开始执行后,电子烟行业可能会经历一个大动荡,行业重新洗牌,小的电子烟品牌或会被淘汰,一些大的、比较规范的产品则得以保留下来。这样一来,人们对电子烟的可及性就会降低,电子烟可能产生的危害,尤其是对青少年产生的危害将更小。
不过,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恐怕也有烟草专卖局的利益考虑。
烟草行业是我国政企不分的最后一个堡垒。2021年3月,工信部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时,我们就曾反对让电子烟接受烟草专卖局的监管,因为电子烟和卷烟实际上是两个竞争的行业,让电子烟“参照卷烟进行管理”,实际上是通过强制的行政权力,消弭了它们之间的竞争,不利于市场机制的发挥。
我们当时提出,应由第三方来进行监管,如让药品监督管理局来监管就比较合理。因为既然行业声称电子烟有戒烟作用,那么就可以算一种药品或医疗器械,应该按照相关标准来严格地监控。
在这方面,国际上也有先例。比如美国的电子烟就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来进行监管,英国的电子烟是由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来监管。
按照我们当时的设想,其实由卫健委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监管也可以,但最后发现实际上哪个部门都管不了,哪个部门都不想要:药品监督管理局忙不过来,无暇顾及电子烟;因为这两年疫情的原因,卫健委管不过来;市场监督管理局则没有相关的部门、系统和人员,只有烟草专卖局愿意监管。
最后我们的建议没被采纳,电子烟由烟草专卖局监管,这虽然不符合我们的预想,但至少也算是有了追究责任的途径和承担责任的主体。
确定监管部门后,下一步就应当来研究如何让对电子烟的监管更加有效。目前,电子烟行业仍然危机四伏,现在仅仅看到了大的制度框架,具体执行如何,还有待观察和研究。
细化监管,让法律长出牙齿
新规出台后,对于电子烟的监管其实仍然不够明确。例如只是规定禁止销售调味电子烟,具体如何落实,执行的时候由谁来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后怎么惩罚?如果制定的法规没有具体的、可落实的途径,很容易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具体的实施细则需要尽快出台。
新规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同样也缺少明确的实施细则。
回顾烟草的历史,这么多年,我们反复地提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但是以我现在了解到的情况,具体的执行很不理想。
最近,我们的一个第三方调查公司在10个城市进行调查,在每个城市抽了10名高中生到售烟点去买烟,他们都穿着非常明显的、标志未成年的校服,结果100%的高中生都能买到香烟。
如果要让电子烟的监管不步入卷烟的后尘,就应该尽快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而且应让全社会来进行监督。
在新加坡,对烟草的监管是“钓鱼执法”式的。一旦被发现向未成年人售烟,马上就重罚,需要支付“天价”的罚金,可能一下就罚到破产了,商家就不敢再违规。这种监管和惩罚的方式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在我们国家也是不被允许的,但我认为,其中加大惩罚力度的思路是可以借鉴的。
电子烟的监管既然已经有法可依,那么就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一旦发现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必须要敢于亮剑,予以重罚。另外,新闻媒体要进行充分的曝光,也可以起到震慑作用。
很多不法商家会观望相关法规到底只是说一说还是真罚,如果发现没有真正的监察和惩处,他们还会继续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因为他们受到利益的驱动,自然是卖出去越多,获利越多,不会管对象是谁。但这实际上危害了青少年的健康,超越了商业的基本道德底线。所以必须得制定长牙齿的法律,这样才能真正对这些不法行为起到震慑的作用。
新规中另一个需要完善的地方,是没有明确写出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电子烟。
在室内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同样也存在二手烟危害,但目前有人不仅没有认识到电子烟的危害,反而认为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电子烟是合法的,还形成了误传。
目前,卷烟在室内公共场所已经明确禁止使用,既然电子烟参照卷烟来管理,那么在室内公共场所也应明确禁止使用电子烟。新修订地方控烟法规的深圳、西安、秦皇岛等城市,控烟政策的表述都是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含电子烟,《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是这样表述的,但是在《电子烟管理法》中始终没有明确。这是一个需要弥补的空白。
如何将监管落到实处
由于新规刚刚发布,电子烟的控制效果目前还看不出来,但我国的控烟效果很不理想。
从2003年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至今已经快20年了,我国作为缔约国,如无烟立法、烟盒警示图形等很多控烟承诺仍未执行好,基本上还在原地踏步。
我们可以在所有卷烟的烟盒上,看到“吸烟有害健康”这一警示语,这也是控烟的一个重要措施。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电子烟包装上是没有警示语的。我们曾提出警示语上电子烟包装的提议,被采纳了,现在悦刻等电子烟大品牌上都印有“吸电子烟有害健康”的警示语。
但警示语的力度还不足够。因为吸烟的人还是很多,仅仅那几个字,人们很快就熟视无睹了。所以我们一直在提倡警示图形上烟盒,比如黑肺、烂心、烂牙等,那样的图形才真正具有视觉冲击力,起到警示作用。这也是世界卫生组织最近在倡导的,现在近100个国家的烟盒上都有警示图形。
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成人吸烟率控制在20%以下,可目前我国成人吸烟率还有26.6%,且居高不降,五六年才降了1%,以这样的速度下去,实现目标压力山大。
如果参照控制卷烟的历史,控制电子烟的道路估计也会特别艰难。
控烟之所以难,我认为归根结底还是利益的原因。我国《广告法》明文规定,烟草不能做广告宣传,但商家仍然有很多促销策略。过去万宝路经常赞助体育赛事,现在好多马拉松赛事也都有卷烟品牌赞助。烟的品牌名称也有讲究,我们国家的烟的名字都用“中华”“黄山”“黄鹤楼”这种名山大川来命名,听起来很高大上,实际上就是想保证烟草的销量。
另一方面,烟草的利润很高,烟草行业是利税大户,在监管方面政企不分,有强大的政府资源支撑,好多控烟政策迟迟不能出台,也与此有关。
如果要进一步完善控烟措施,我认为应该提高烟草的税收。国际上一个成功的控烟案例就是提税,如果提税涨价,既能遏制烟草消费,也能增加政府收入。
目前来看,烟草专卖部门对电子烟的监管热情好像还挺高的,希望让他们借着这个热情,把电子烟的监管真正落到实处,再进一步解决卷烟的问题,那就最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