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2008年 金融风暴内幕
2022/02/25 | via.媒体  《金融时报》,节选/ 2022.01.10 | 收藏本文
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冰岛严厉打击了其银行家。截至2018年,其中25人(包括主要银行的首席执行官)被判入狱。这一方法赢得一些人的称赞,因为它被视为一种能够让该国改革金融部门和重建经济的方法。
但冰岛监管机构金融监管局(FME)首席调查员贾里德·比布勒认为,这种传统智慧是错误的。冰岛金融监管局的调查最终导致一些有罪的银行家锒铛入狱。在比布勒的新书《冰岛的秘密:不为人知的世界最大骗局》中,他说冰岛的做法既没有清除冰岛金融的痼疾,也没有杀死“严重腐败的金融市场之龙”。
2008年9月15日,在雷曼兄弟申请破产几周后爆发的冰岛银行业危机,比几乎其他任何地方经历的危机都更为极端,持续时间也更长。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冰岛最大的三家银行——考普辛银行、冰岛国民银行和格利特尼尔银行——被允许将资产负债表扩大到庞大的规模。在它们破产时,它们的资产是美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1倍,这使得纾困几乎是不可能的。
比布勒和他的团队发现,自2004年以来,格利特尼尔银行、冰岛国民银行和考普辛银行每年都大规模参与非法股票抬价操作。这些证券欺诈活动涉及银行向总部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空壳公司提供巨额贷款,而这些空壳公司成立的唯一目的就是秘密购买这些银行的股票,并抬高它们的股价,而这些股票本身只是抵押品——或者类似的东西。这本书体现了一个令人大开眼界、发人深省的故事。它证明,如果一个国家的记者、监管机构、政界人士和政府对银行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可能发生肆无忌惮、旷日持久的欺诈行为。(伊恩·弗雷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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