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组部到中纪委,贺国强中央十年
2014/01/05 | 李光 | 收藏本文
摘要: 2002—2012年,贺国强先任职中组部部长,后担任中纪委书记,各五年时间。二者都是党内管理干部的职位,但前者被喻为“戴帽子”,后者则被称为“摘帽子”。对于贺国强来说,早年工作、生活经历造就的坚持原则、与人为善、重感情、公允的个性,深刻影响着这十年间对待中共干部的态度。 组织部长一职,外界看来是件很风光的事,而在党内人士看来“是一件得罪人的活儿”。贺国强以其在地方任职时积累成熟的“善于团结人”的才能,秉持“公道正派”的原则,为中共组织工作夯实了一系列的制度基础。 纪检工作,贺倡导要做到“顶天”“立地”,既紧跟中央要求,又关注百姓疾苦;既查办薄熙来、刘志军、许宗衡等大案要案,又着力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 面对纪检系统内部的个别贪腐官员,贺不护短,坚决查办了曾锦春、王华元案。其中王华元是中共迄今为止处理的级别最高的纪检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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