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遗产立法需未雨绸缪
2021/05/05 | 作者 周兼明 | 收藏本文
有大陆媒体报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数字账号长期保存、转让和继承等问题。《2020年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报告显示,社交平台账号等虚拟财产是“90后”遗嘱中常见的财产类型,21.35%的“90后”在遗嘱中提及虚拟财产。“90后”游戏玩家洪先生表示,自己玩一款游戏快10年了,通过抽奖积累、购买等方式得到了很多装备,“当然希望自己用不了时留给亲人或朋友”。也有人表示,自己习惯将家人的照片等存在社交账号的收藏中,这样账号就是“传家宝”。
然而,从一些头部社交平台、电子支付平台的软件用户协议看——账号的所有权归平台企业,用户仅限自己使用,不得出售、转让、继承等,这意味着用户一旦身故,这些保存在网上的数字遗产在转让、继承上存在很多难题。
美国有报道显示,脸书从创立到2016年已有近2000万用户故去,至2060年左右逝去的用户数量将超过活着的用户。截至2020年,中国的上网人数已达9.89亿人,估计各网络平台用户的逝者数量,也不会是一个小数字。这些逝去者的数字遗产怎么办,确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所谓数字遗产,就是指一个人死亡时遗留的所有网络财产和个人权益。保存在一些平台账号中的资金、票券、虚拟货币、游戏装备等,因有明显的金钱属性,比较好处理,按继承法规定继承即可,平台也会提供方便;但用户保存在网上的文字作品、相册、视频、资料、信函、社交记录、联系人信息、会员等级等,严格说来也有产权性质,但对这部分遗产如何保存、继承及转让,不仅多数网络平台没有相关规定,法律上也几乎是一片空白。
国内一些大的网络平台,已开始尝试保护这些数字遗产。去年9月,新浪微博发布了“关于保护‘逝者账号’的公告”,其中保护逝者隐私是其重点,逝者亲属在获取逝者微博账号信息后,可进行登录,但禁止家属查看逝者生前设置的私密内容,发布、转发、评论、点赞、关注等功能也被限制。随后,B站推出了“纪念账号”,快手也推出了“悼念账号”。这些平台都表示是自己的暂行规定,如国家有相关法律出台,以法律为准。但作为国内用户最多的QQ和微信,还未见到相关规定。
去年新颁布的《民法典》,在“继承”编中扩大了遗产范围的界定,不再像过去对遗产进行列举式界定,采用了总括式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这表明只要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皆有被继承的可能,数字遗产当然包括在其中。《民法典》第127条也明确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虽是对虚拟财产的原则性规定,但至少表明数字遗产也在《民法典》的保护范围内,只是对其如何保护和继承仍缺少系统的、有操作性的法律规定。
在数字遗产的立法方面,有些国家和地区走在了前面。如法国就出台了《数字共和国法》,第20条涉及公民“数字死亡”的权利,让人们为数字遗产立下遗嘱,它允许任何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好去世后个人数据何去何从。美国特拉华州是第一个对数字遗产进行立法的州,2014年就通过了《数字访问与数字账号委托访问法》,规定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有权接手立遗嘱人的数字资产或设备;其后,威斯康星州、康涅狄格州等多个州亦将数字遗产写入法律。德国的数字遗产是按普通继承财产统一管理的,在认定其具有金钱价值后,死者去世后10年内,其数字遗产财产权都会受到保护。
数字遗产的保护和继承,不只关系到逝者的亲朋,它还是信息时代整个人类的重要文化遗产,就像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是有形的历史文物、建筑、文化遗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是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表演艺术、仪式、节庆、手工艺等一样,数字遗产保护的则是信息时代的一切虚拟文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在2003年就通过了《保护数字遗产宪章》,对“数字遗产”有清晰定义:特有的人类知识及表达方式,即将人类活动文明成果以二进制的形式加以描述、存储和传输。它包含文化、教育、科学、管理信息、技术、法律、医学以及其他以数字形式生成的信息,具体形式包括文本、数据库、静止及动画影像、音带、照片、软件、网页等。
过去我们可以拿在手上的照片和书本,如今正在变成二进制数字,这些数字也带着生命的温度。对逝者的亲人来说,可能意味着逝者似乎还活在一个虚拟空间,它的灵魂和精神永远在线;对整个人类来说,这将是我们这个时代留给后人的最重要的精神财富。
因此,如何保护和继承数字遗产,关系的不只是每个公民,也关乎整个国家信息文化的传承,需要国家有相应的法律和政策来进行规范。否则,一旦流失或损毁了,就像文物古迹一样,再难恢复。这意味着不仅需要有专门的立法来规范对数字遗产的保护和继承,还需从国家层面构建对这些数字遗产的安全保护体系,预防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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